9月1日,省政府绩效评估委员会办公室召开跟踪评估工作会议,对2008年省政府工作部门绩效跟踪评估工作进行部署。跟踪评估从省政府办公厅、省监察厅、省人事厅、省审计厅抽调人员,组成三个跟踪评估组,利用1个月时间,对参加绩效评估的52个部门前8个月完成绩效计划任务情况全面开展跟踪评估。
会议明确了踪评估的内容:按照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此次跟踪评估主要是依据各部门2008年度绩效计划,重点评估省政府确定的80项重点工作目标和省绩效办按照各部门职能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一是要看项目工作是否按计划时间启动;二是要看专项资金是否按照时限要求划拨到位;三是要看项目工作是否按照时限要求完成阶段任务;四是要看项目工作效果是否达到预期要求,群众是否满意;五是要看各部门对绩效评估工作是否重视,责任是否落实。同时,还要关注重点工作是否摆到了重要日程和突出位置,落实重点工作是否有创新举措和新的突破,以及社会评价情况。
会议确定了跟踪评估的方法:此次跟踪评估,在认真总结去年工作实践的基础上,实施了三个方面的创新,做到了“三个结合”:一是实行分类与分组评估相结合;二是跟踪评估与平时评估相结合;三是实行定性评估与定量评估相结合。同时,在跟踪评估中,还明确了部门重点绩效评估项目和实地察访项目,扩大了群众参与评价范围,力求通过这些改革和创新,确保评估结果的科学性、公平性、真实性。
评估工作主要采取听、查、看、访的形式进行:
听:评估组要深入各部门,听取该部门所承担的省政府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的进展情况,其中8项民生实事的推进情况是工作重点;没有承担重点工作的部门,要重点听取省绩效办确定的履职尽责方面的三项工作任务的进展情况。
查:查阅文件资料。对于未承担省政府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的部门和所承担重点工作目标任务没有项目现场的部门,评估组要在听取汇报后,结合该部门年度绩效计划,查阅所汇报工作进展情况的相关资料,主要包括:工作计划、会议记录、工作部署文件、工作过程记录,以及全国性的评价资料等。
看:现场实地察看。对于牵头承担省政府重点工作目标任务且有项目现场的部门,评估组将深入到市(州)、县(市、区)和项目现场进行实地察访,准确掌握工作的推进程度和实际落实情况,重点要发现问题。同时,应协助了解配合承担任务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
访:走访知情群众和服务对象。对涉及民生、直接影响人民群众利益和节能减排任务的现场实地察看项目,要随机抽取知情群众和服务对象进行评议,充分了解人民群众和服务对象的意愿。
会议提出了做好跟踪评估的具体要求:跟踪评估要做到真评真估,做到评估规范具体,实地察访有凭有据,评估标准统一严格,工作方法集思广益,评估报告准确清晰。要坚持做到“一把尺子量”,一碗水端平,公平公正,评出实效,客观实事求是地作出评估结果。评估报告要做到排序科学、等次分明、情况真实、数据准确、原因清楚,要将涉及的相关重要文件和资料,按察访项目进行收集整理,统一交省绩效评估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同时,对参加评估人员提出了严格执行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