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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主岭市人民政府2022年第8批次建设用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2022-11-15 11:11:00 来源:  作者:  

公主岭市人民政府2022年第8批次建设用地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

 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3428号)以及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推进全省国土资源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吉国土资信发[2013]7号)以及《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拟对公主岭市人民政府2022年第8批次建设用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为切实履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开程序,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公主岭市人民政府2022年第8批次建设用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二、主管部门

    公主岭市自然资源局

三、项目概况

根据公主岭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公主岭市人民政府2022年第8批次建设用地预审的意见》(公自然预审[2022]8号)文件:其中2个地块地位于公主岭市范家屯镇清泉村,范家屯镇东河村,总面积为0.9436公顷,(旱田0.8198公顷、农村道路0.0862公顷),建设用地0.0376公顷。权属全部为集体所有土地。

地块1位于范家屯镇清泉村,面积0.3862公顷,其中农用地0.3862公顷(旱田0.3862公顷)。规划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

地块2位于范家屯镇东河村,面积0.5574公顷,其中农用地0.5198公顷(旱田0.4336公顷、农村道路0.0862公顷),建设用地0.0376公顷。规划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该宗地未批先建,已由公主岭市自然资源局处罚。

四、征求意见

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由吉林坤泽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依法开展,本公示为评估工作的内容之一。为保证公众的知情权,广泛听取和收集相关利益群体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建议,分析评估风险因素,特向社会公示上述项目建设信息。项目周边的组织、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广大群众对项目建设有何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三十天)内向评估单位(吉林坤泽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或主管单位(公主岭市自然资源局)反映。

评估单位联系人及方式:吴    13321439955

主管单位联系人及方式:郝    0434-6565422

2022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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