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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防办关于贯彻落实《吉林省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吉防办明电〔2016〕7号

来源:    |   发表日期:2016-04-28 10:06:00

各市(州)人防办,公主岭市、梅河口市、珲春市人防办,省人防办红旗街人防工程管理办公室:

    为深刻吸取四平市梨树县太平洋洗浴中心“2.15”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吉林省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吉安委办明电〔2016〕6号)要求 ,在全省人防系统开展人防工程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别是加强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整治目的

   全面排查和治理人防工程人员密集场所各类安全隐患,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相关单位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和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管理和监督,提高安全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公共安全事故,确保全国两会期间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促进全省人防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整治范围

重点整治用于商场、超市、歌舞厅以及用于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人防工程生产经营单位。

三、整治内容

  (一)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

   1.重点排查治理人防工程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车通道、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消防设施、灭火器材、装修装饰材料、供配电系统、电气线路敷设、老化等方面存在的火灾隐患。

   2.严格排查治理人员密集场所燃气管道、气瓶、锅炉、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隐患。

    3.排查治理存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安全隐患。

    (二)清理规范建设、使用、经营行为。

   1.对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三同时” 的新建、改建、扩建人防工程项目坚决予以停建,履行完消防手续,并经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审批后,方能恢复施工。

   2.未按规定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审核验收不合格的人防工程和未经消防部门消防安全检查或检查不合格擅自使用或者开工的人防工程人员密集场所,依法落实查封、取缔等整治措施。

  (三)督促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

   1.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建立并严格落实法定代表人负责制以及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对有多家单位使用、租赁的场所,要建立由产权单位或委托经营管理单位承担主要责任的安全工作责任制,明确各方安全责任。

   2.检查督促有关单位依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完善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3.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加强全员安全教育,严格执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及持证上岗制度。

   4.督促有关单位建立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

   四、整治步骤

   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从2月18日开始到5月31日结束。

   (一)安排部署阶段。3月6日前,各地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工作方案,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强化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动员各有关单位和全体职工积极参与专项整治行动。

   (二)自查自改阶段。3月初至4月底,各地要组织部署本地区全方位的大检查,同时,还要成立检查组对本辖区的各类人防工程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排查率要达到100%,做到无一遗漏。所检查的人员密集场所要逐个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能够当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并明确整改时限、整改单位及责任人。对重大事故隐患在全部建立台帐基础上,要做到责任、资金、措施、时限、应急预案“五落实”,并由当地政府挂牌督办,确保隐患如期整改到位。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又无力整改、无法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的企业或单位,必须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关闭。

    (三)督查检查阶段。省人防办组成督查组,两会期间及5月初至5月20日,对各地两会安全保障工作情况及人员密集场所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对整治工作不认真、不彻底,走过场,仍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的,将一律移交地方政府或公安消防部门查处。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抓好落实。各地、各单位要深刻吸取四平市梨树县太平洋洗浴中心“2.15”事故教训,充分认清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提高思想认识、扎实有效地推进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整治专项行动。要严格制定和完善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救援组织机构、队伍、装备、物资和专家等应急资源,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演练。坚持24小时干部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尤其是连续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轮流现场带班,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要迅速处置,科学施救,全力救助遇险和受伤人员,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和影响,为全国两会的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各地人防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部署,要成立相应组织,加强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和综合协调工作,着力解决好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问题。分管负责人要深入一线开展检查,有效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因思想重视不够,导致专项整治行动不力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要追究当地人防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的责任。

   (二)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提高整治效能。各地、各单位在抓好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同时,要重点做好国家两会期间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认真研究和部署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超前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将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细、抓好。在工作部署上统一安排,在人员力量上统一调度,力争做到既突出重点又做到统筹兼顾,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加大宣传,广泛参与,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宣传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防范、应对公共安全事故知识。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人员密集场所,要予以公开曝光,实行挂牌督办。要加强社会监督,建立举报奖励机制,设立举报电话,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公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要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营造"遵章守法,关爱生命"的安全文化氛围。提高各类人员的自防自救和互救能力。

    (四)加强情况综合和信息反馈。各地要认真做好此次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整治情况的综合和信息反馈工作,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各地于5月15日前将专项整治情况书面报送省人防办安全处。

                           

省人防办

                           201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