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公主岭市住建局>组织机构>直属单位

公主岭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站职责

来源:    |   发表日期:2017-11-08 07:57:00

  一、宣传贯彻国家、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有关安全生产的实施细则和要求。

  二、负责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从事建设活动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三、代省受理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申报,负责对取得合格证书的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行为的监督管理。

  四、按省建设厅工作要求组织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五、负责市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备案工作,对全市建设工程有关责任主体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巡查和不定抽查。

  六、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受理生产安全事故举报,组织或参与建设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实施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防护用具、机具设备和特种设备的监督管理工作。

  八、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开发、推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新技术、新成果、新工艺。

  九、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