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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主岭市开展2017年度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申报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17-04-19 10:48:22 来源: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按照《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全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申报工作的通知》综合利用的现状,加强危险废物及工业固体废物的环境监管,进一步摸清全市各行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现状,将开展2017年工业切实掌握辖区危险废物及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处理处置及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信息申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信息申报范围和年度

(一)凡在公主岭市境内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企事业单位及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如:工业企业、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试生产、正常生产、暂时停产的企业纳入申报范围)均应依法按照本通知的规定时限进行信息申报。

(二)信息申报年度:信息申报数据统计时间为一年,信息申报上一年度生产、经营活动中实际产生的固体废物、危险废物。

二、申报登记内容
申报登记内容包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两部分:一是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基本情况,工业固体废物、污水处理厂污泥、电子废物和餐饮业废油脂等产生、贮存、利用和处置情况;二是危险废物包括现有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基本情况,产生危险废物的类别、数量、贮存、利用、处置、转移等情况,执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转移联单制度等情况
  三、工作要求

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本次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信息申报工作采取属地管理原则,环境监察各分局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属地内信息申报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启动阶段(2017年4月10日—2017年4月15日)
  1、编制信息申报工作方案、电视台宣传片播出、向企事业单位发送宣传手册及相关材料。

2、2017年4月15日前,组织进行工作部署和对环境监察大队、各分局具体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二)实施阶段(2017年4月15日—2017年5月30日)

1、2017年4月30日前企事业单位信息申报工作完成

2、申报核查。为保证申报质量,环境监察大队、各分局于2017年5月20日之前,对申报表的完整性、规范性、准确性进行核查。

3、申报审核。自然生态科在2017年5月30之前主要审核其固体废物产生的种类及数量是否齐全、真实,逻辑是否合理,各种关系是否成立, 环境监察大队、各分局对不合格的单位要求重新填报,并对重点单位的填报内容进行现场核查 。

                     公主岭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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