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4-10-31 16:45:00 来源:
法 制 科 联系电话:6251159
1、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实施生态损害赔偿制度;
2、负责政务公开、企业环境信用体系评价工作;
3、负责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改革总体协调工作;
4、承办人大议案、政协提案的贯彻落实;
5、负责扫黑除恶工作;
6、负责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员配置:徐丽华、张奇伟、吴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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