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任免
关于王晓辉等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5-06 10:19:00 来源:
公环干任[2020]2号 签发人:吉延峰
局各科室、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经局党组会研究决定:
王晓辉同志任公主岭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刘大新同志任公主岭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李 超同志任公主岭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李国华同志任公主岭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王明哲同志任公主岭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张军华同志任公主岭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会主席(大队班子成员)。
免去:
李国华同志公主岭市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李 超同志公主岭市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刘大新同志公主岭经济开发区环保站站长职务;
张军华同志公主岭市环境监察大队工会主席职务;
韩希文同志公主岭市机动车污染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王兴海同志公主岭市机动车污染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刘立新同志公主岭经济开发区环保站副站长职务;
刘 东同志公主岭经济开发区环保站工会副主席职务;
王明哲同志公主岭市岭东工业集中区环保分局副局长职务;
韩凤文同志公主岭市怀德工业集中区环保分局局长职务;
庞国锋同志公主岭市怀德工业集中区环保分局副局长职务;
于洪波同志公主岭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环保分局副局长职务。
2020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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