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质量状况公报
公主岭市2016年环境状况公报
发布时间: 2017-04-12 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有关规定,现将公主岭市2016年环境状况公报如下:
2016年公主岭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继续对辽河两个国控断面以及公主岭市饮用水源实行监测,第四季度增加了省控新凯河山嘴子断面。监测结果表明水质状况一般,较去年略有下降;全市污染物浓度达到二级标准;噪声辐射状况由于全市道路施工不符合监测条件未监测。
1、 主要水环境质量状况
2016年水环境状况与上一年度相比有所下降。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其中城子上断面执行地表水Ⅴ类标准,周家河口断面执行地表水Ⅳ类标准,饮用水源地卡伦水库执行Ⅲ类标准。
卡伦水库2016年全年监测结果显示4—12月份超出地表水Ⅲ类标准,主要污染因子为总磷、挥发酚、氨氮、高锰酸盐指数。其中4月、6月、10月、12月符合地表水Ⅳ类标准,7月、8月、9月、11月符合地表水Ⅴ类标准,5月份为劣Ⅴ类。
周家河口断面2016年全年监测结果显示4—12月份超出地表水Ⅳ类标准,主要污染因子为总氮、挥发酚、氨氮、总磷。其中5月、7月、8月、10月、11月、12月为劣Ⅴ类。
城子上断面2016年全年监测结果显示5月、7月、8月、9月、10月、11月、12月为劣Ⅴ类。主要污染因子为氨氮、总氮。
2、 大气环境质量状况
按照《空气环境质量标准》(GB3095-1996),2016年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均浓度分别为0.024毫克/立方米、0.023毫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为0.068毫克/立方米,均达到二级标准。
3、 声环境质量状况
2016年由于全市道路维修不符合监测条件。城市交通声环境质量状况未做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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