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质量状况公报
公主岭市2018年环境状况公报
发布时间: 2019-01-28 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有关规定,现将公主岭市2018年环境状况公报如下:
2018年公主岭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继续对辽河两个国控断面、公主岭市饮用水源以及省控新凯河山嘴子断面实行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全年水质状况向好,较去年略有改善 ;全市污染物浓度达到二级标准;
1、 主要水环境质量状况
2018年水环境状况与上一年度相比略有改善。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其中辽河城子上断面和新开河山嘴子断面执行地表水Ⅴ类标准,辽河周家河口断面执行地表水Ⅳ类标准,饮用水源地卡伦水库执行地表水Ⅲ类标准。
卡伦水库2018年全年监测结果符合地表水Ⅲ类标准,水质持续向好。
周家河口断面2018年全年监测结果显示1月份超出地表水Ⅳ类标准,为Ⅴ类。主要污染因子为氨氮 。
城子上断面2018年全年监测结果显示1—4月、10—12月为劣Ⅴ类。主要污染因子为氨氮、总氮、总磷、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
山嘴子断面为省控断面,每季度监测一次。2018年共监测性采样分析4次从监测结果来看均为劣Ⅴ类。主要污染因子有氨氮、总磷、总氮、氟化物。
2、 大气环境质量状况
按照《空气环境质量标准》(GB3095-1996)评价,2018年空气质量状况如下:优:55天、良:280天、轻度污染:11天、中度污染:0天、重度污染:0天 。达标天数335天占比96.82%,污染天数11天占比3.18%、重度污染总天数0天占比0%。优良天气共计335天,污染天数共计11天。总天数346天。
二氧化硫年均浓度为10.79μg/m3、二氧化氮年均浓度为11.43μg/m3、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为69.64μg/m3、一氧化碳年均浓度为0.8374mg/m3、臭氧年均浓度为73.7μg/m3、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30.04μg/m3、空气质量指数(AQI)年均为64.19。
3、 声环境质量状况
1、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监测(每年5月份监测)全市共100个网格点位,每个网格点位10分钟等效声级(dB(A)), 2018年,全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分布范围与上年持平。按照《声环境质量评价方法技术规定》中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等级划分的技术规定评价:公主岭市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结果显示城市区域声环境平均值同以往比较呈稳定状态。
2、城市道路交通噪声监测(每年9月份监测)全市50个点位,2018年,全市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范围与上年持平。按照《声环境质量评价方法技术规定》中城市道路交通噪声等级划分的技术规定评价:公主岭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属于较好的等级。城市交通声环境质量状况平均值同以往比略有提高。
3、2018年度,城市各类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全市共6个点位,城市疗养区、居住区、混合区、工业区、交通干线两侧区域、铁路干线两侧区域。总体看来,昼间平均达标率高于夜间。城市各功能区噪声污染水平呈稳定状态。
公主岭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2019.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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