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0-03-27 来源:
公环干任[2020]1号 签发人:吉延峰
局各科室、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中心、经开区环保站、机动车污染管理中心: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李冬同志任公主岭市生态环境局污染防治科科长(具体负责水室工作),试用期一年。
中共公主岭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0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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