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新增设交通信号灯、启用新增电子监控设备抓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变更电子监控设备点位名称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吉林公主岭经济开发区内车辆通行秩序,确保街路通行顺畅,防止交通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公主岭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在辖区内启用新增设4处交通信号灯、启用新增4处电子监控设备抓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变更4处电子监控设备点位名称,现通告如下:
  一、启用新增设4处交通信号灯点位如下:
  1、汽车大路与范怀路交汇岗。
  2、清泉大街与清源路交汇岗。
  3、清泉大街与范怀路交汇岗。
  4、范怀路与102国道交汇岗。
  二、启用新增4处电子监控设备抓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点位如下:
  1、汽车大路与范怀路交汇岗。
  2、清泉大街与清源路交汇岗。
  3、清泉大街与范怀路交汇岗。
  4、范怀路与102国道交汇岗。
  三、变更4处电子监控设备点位名称如下:
  1、原:腾飞大街与滨河路交汇岗。
  现:汽车大路与滨河路交汇岗。
  2、原:腾飞大街与东胜路交汇岗。
  现:汽车大路与东胜路交汇岗。
  3、原:腾飞大街与清源路交汇岗。
  现:汽车大路与清源路交汇岗。
  4、原:腾飞大街与兴华路交汇岗。
  现:汽车大路与兴华路交汇岗。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后生效,对机动车相应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维护好道路通行秩序。
  特此通告
  吉林公主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公主岭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3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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