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开发区内各企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6号)规定:2023年清明节,4月5日(星期三)放假,共1天。
  请各企业务必做好节前安全检查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稳定。
  公主岭经济开发区办公室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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