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回并作废吉林省岩松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年产1500万件汽车配件建设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函

吉公经开住函字(2025)1号
吉林省岩松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2025年2月11日收到贵公司《关于作废吉林省岩松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年产1500万件汽车配件建设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申请》及承诺书。
  根据贵公司申请,我局同意收回2011年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为吉公经开地字第2201111003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为吉公经开建字第2201111003号),以上两证至收回之日起不再生效。该两证由公主岭市自然资源局依据实际重新核发。
吉林公主岭经济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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