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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国家(部委)级奖项及荣誉称号(称号)配套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2025-10-28 09:07:00 ] 【  

各相关单位:

根据长春市人才政策3.0版(长办发〔2025〕2号),为进一步鼓舞干劲,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营造“尊才崇智·举贤尚功”的良好氛围,按长春市人社局下发《关于开展国家(部委)级奖项及荣誉称号(称号)配套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国家(部委)级奖项及荣誉称号(称号)配套奖励申报工作。

一、政策内容

1.对获得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奖项或荣誉称号的人才,有资金奖励的市财政给予等额配套奖励,无资金奖励的市财政最高给予10万元资金奖励。

2.对获得国家部委授予奖项或称号的人才,有资金奖励的市财政给予等额配套奖励,无资金奖励的市财政给予1万元资金奖励。

二、具体申报要求

请前往长春市人社局官方网站查看通知原文并获取相关附件,网址链接:

http://ccrs.changchun.gov.cn/ywdt/tzgg/202510/t20251027_3436084.html

三、申报时间

2025年10月27日至2025年11月7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周六、周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四、受理单位

公主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公主岭市东正阳路501号政府集中办公区312号办公室。咨询电话:0431-76250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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