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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

[来源: | 作者: | 2024-02-08 14:46:00 ] 【  

    根据《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吉人社联〔2021208号)规定,现对以下工程项目(见附件)申请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情况进行公示,如发现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请及时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到公主岭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举报。如不存在工资拖欠问题,我局将按规定程序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公示期为30天,公示时间:202428--202438日。

    公示期间投诉举报电话:0434-6225176

    地址:公主岭市西公主大街162

 

    附件:申请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程项目情况表

 

 

 

公主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28



申请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程项目情况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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