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认定鉴定

关于做好我市职业技能鉴定数据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2017-09-20 15:27:00 ] 【  

全市各相关企业:

根据《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40号)精神和《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767号)要求,为确保我市企业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补贴政策落实到位,现就做好我市职业技能鉴定数据信息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一)吉林省行政区域内各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所)鉴定发放的职业资格证书信息。

(二)社会保险关系在公主岭市的企业在职职工,在本省内考取职业资格证证书信息和外省考取的职业资格证书信息。

二、报送途径

(一)吉林省行政区域内各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所)鉴定发放的职业资格证书,且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http://www.osta.org.cn)上可以查询到的,鉴定站(所)将证书数据信息逐级上报省行业主管部门(机构),由其汇总报送省人社厅;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上查询不到的证书,由鉴定站(所)联系核发证书的国务院行业(试点央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由其向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申报上网,上网后再将数据信息逐级上报省行业主管部门(机构),由其汇总报送省人社厅。无行业主管部门的鉴定站(所)可将数据信息直接上报省人社厅。

(二)社会保险关系在公主岭市的企业在职职工,在外省考取的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上可以查询到的,持证人通过所在企业逐级上报省行业主管部门(机构),由其汇总报送省人社厅。在外省考取的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上查询不到的,由持证人联系(或通过原报考渠道联系)核发证书的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或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所),由其负责证书数据上网事宜,上网后在通过所在企业逐级上报省人社厅。持证人所在企业无行业主管部门的,将数据信息报送到我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电子版与纸质版一并报送)。

(三)公主岭市人社局核发的吉林省职业资格证书数据信息,经各企业上报后,由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计汇总。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上查询不到的证书,持证人需联系(或通过原报考渠道联系)核发证书的职业鉴定中心,由其按程序申报上网。

三、工作要求

(一)我市各企业要认真梳理,社会保险关系在公主岭市的企业在职职工在外省考取的证书信息,由所在企业负责查验核对。

(二)查验责任单位对证书信息查验无误后填报《吉林省职业资格证书网上查询数据汇总表》(Excel格式,见附件1)和《吉林省职业资格证书网上查询数据统计表》(Excel格式,见附件2),并按报送要求上报。

(三)我市各相关企业应于11月10日前,按照报送要求将核发证书数据信息上报完成。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向阳         联系电话:0434-8871110

邮    箱:2622213134@qq.com

地    址:公主岭市市政府二楼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公主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20日




吉林省职业资格证书网上查询数据汇总表.doc
吉林省职业资格证书网上查询数据统计表.doc

  办公地址:吉林省公主岭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网络中心 
邮编:136100 联系电话:0431-76215979 传真:0431-76215979 标识码:2203810013
公主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电子邮箱:gongzhulingshi@126.com 吉ICP备09008679号 吉公网安备 22038102000001号
主办单位:公主岭市人民政府 技术支持/管理运营:公主岭市政务服务中心网络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