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参保企业及职工: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失业保险支持技能提升“展翅行动”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36号)和《省人社厅 省财政厅 省社保局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7〕67号)以及《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实施失业保险支持技能提升“展翅行动”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8〕53号)精神,深入推进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政策落实和助力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支持参保企业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打造吉林特色工匠品牌和促进吉林老工业基地振兴,公主岭市从2018年起实施失业保险支持技能提升“展翅行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失业保险支持技能提升“展翅行动”,积极主动、全面规范地加快落实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参保职工都能享受到技能提升补贴。在此基础上,突出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功能作用,提高技能提升补贴政策社会影响力,着力打造失业保险服务民生品牌,支持参保企业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实现稳定就业。
二、申领办法
(一)申领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职工,可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
2.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二)申请方式。
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颁发之日起12个月内,可根据自身情况采取以下方式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1.网上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可以通过登录社保局网站,直接在网上进行申请。
2.现场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也可以携带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吉林省农村信用社银行卡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到社保局(其中,省直行业单位参保企业职工到省社保局办理)申请技能提升补贴,并填写《公主岭市参保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请表》(附件1)。跨统筹地区迁转的企业职工在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时,除提供上述规定的材料外,应持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未享受技能提升补贴有效证明。他人代为申请的,需提供申请人和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为确保职工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时“只跑一次”。相关政策文件和电子样表上传人社局官网,供职工下载。企业经办人员可加560180572QQ工作群咨询下载表格,也可拨打咨询电话:6212327。
3.集中申请。对于一次性申请人数较多的企业,本着便民利民的原则,由企业人力资源部门代为收集好相关材料,集中向人社局失业保险科(其中,省直行业单位向省人社厅失业保险处申请)进行申请。由人社局失业保险科协调社保局和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采取联合办公或登门服务的形式统一办理。
三、审核程序
(一)受理审核。社保局接到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对以下项目进行审核。
1.申请人参保信息真实、不欠缴失业保险费;
2.符合本通知第一条(一)款所列申领条件;
3.申请人职业资格证书信息通过吉林省职业资格证书查询管理系统及国家人社部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http://zscx.osta.org.cn/)进行核查。外省或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书,需先到人社局查验备案并录入吉林省职业资格证书查询管理系统。
审核未通过的,社保局应在审核后5个工作日内将未通过原因告知申请人;申请人有异议的,可向同级人社局申请复核。
(二)网上公示。社保局在每月15日、30日前将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员公示备案情况表(附件2)报同级人社局,由人社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公示补贴人员名单、取得证书情况和补贴金额,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补贴发放。审核名单经公示后无异议的,由人社局将公示通过的名单告知社保局,再由社保局于7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一次性拨付至申请人本人的社会保障卡或个人银行账户。
(四)审核监督。人社局加强对技能提升补贴发放工作的监督,对公示期间有异议和举报的,要会同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进行核查,情况属实的,要取消申请人的补贴发放资格;对补贴发放后有举报,并经查实不符合发放条件的,要责令追回已发放的补贴资金。
四、补贴标准
(一)坚持按照现有标准抓好政策落实,对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分别按照1000元、1500元和2000元的标准发放技能提升补贴,“紧缺急需职业(工种)”补贴标准相应上浮30%;职工参保缴费年限,应从职工参加失业保险之日起计算累计参保缴费时间;退役军人军龄视为参保缴费年限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参保职工职业资格证书信息,社保局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http://zscx.osta.org.cn/)进行核查,查验信息一致即为有效凭证。根据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调整实际和我省工作需要,将全省技能提升补贴“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由原来的6项调整扩大至 16项(具体见附件3)。
(二)每名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
五、资金使用
(一)在失业保险基金科目中设立技能提升补贴科目,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技能提升补贴科目中列支。
(二)技能提升补贴支出纳入失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规范运作,切实保证基金有效使用和安全运行。
(三)要把防控基金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牢牢守住不发生基金案件的底线。要建立权责清晰的审核审批流程,持续加强事中审查和事后稽核,在身份和证书核验、信息公示、补贴发放等关键环节设置风险监测点,定期对操作记录进行查验。要加强信息公开,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补贴发放情况进行跟踪监督。人社局要加强对失信行为的追查问责,建立用人单位和职工诚信档案,从严追责、从重惩处,打击和震慑各类骗取套取补贴行为。要未雨绸缪,对于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基金风险问题,要及时上报。
公主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主岭市财政局
公主岭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8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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