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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公主岭市劳动能力鉴定医疗卫生专家库专家人选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2023-04-21 08:46:00 ] 【  

各医疗卫生机构:
    为加强我市劳动能力鉴定医疗卫生专家库建设,进步做好工伤职工、因病和非因工伤残人员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切实维护用工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吉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吉林省政府令24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实施意见》(吉人社联〔2021〕66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实际,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简称“市劳鉴委”拟重新进行调整和补充劳动能力鉴定专家在全市各相关医疗机构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家范围
   本市范围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相关人员

、推荐专家条件

具有医疗卫生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政策和知识;

(三)年龄不超过65周岁;

(四)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
(五)健康状况能够胜任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六)服从市劳鉴委的工作安排。
、推荐程序及提交材料

按照专家自愿、单位推荐、部门审查的方式,由各医疗卫生机构在征求专家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择优提出推荐专家人选名单,报送市劳鉴委审定符合条件的专家市劳鉴委办理聘用手续。
    推荐专家人选需提交下列材料:

《劳动能力鉴定医疗卫生专家推荐表》;

专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三)副高级及以上医疗卫生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四)《医疗机构推荐专家人选基本信息汇总表》。

、待遇条件
     经审查确定、培训合格入选专家库的专家,将由市劳鉴委颁发聘书,可参加市劳鉴委组织的工伤职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人员劳动能力鉴定等相关活动,并给予相应的劳务费。专家聘期为3年,可以连续聘任。

五、专家管理

专家库采取动态管理方式不断更新和优化专家库专家在聘任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专家资格:

  (一工作过程中存在徇私舞弊、不按规定进行评审、违反工作纪律和有关规定等行为的;

  (二因违法违纪等行为被所在单位解聘的;

  (三发生承担相同责任以上的医疗事故(医疗伤害事件 或受到行政处罚的;

  (四隐瞒重要信息、提供虚假申报材料、骗取专家资格的;

  (五专业水平不能胜任专家服务要求的;

(六应当回避,不主动执行回避制度的;

(七)对一年内多次被再次鉴定改变级别的

八)因工作、身体健康或其他原因无法保证工作时间,2次邀请均无法参加专家会审、咨询、评定等活动的;

九)其他不适合担任专家的情形。

、有关要求

(一各医疗机构要重视专家人选推荐工作,积极宣传、动员符合条件的专家主动申报,做好专家推荐工作。

(二入选专家要积极主动参加劳动能力鉴定培训活动。入选专家库后要自觉服从管理,认真履职,按时参加劳动能力鉴定活动。同等条件下在劳动能力鉴定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鉴定专家,在评定专业技术职称、聘用岗位上优先考虑。

三)各医疗机构请于20235月19日前,将推荐材料(纸质和电子版报送市劳鉴政府237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和失业保险科)

联系人: 王江      电话:6220022 


附件1.《劳动能力鉴定医疗卫生专家推荐表》

2.劳动能力鉴定医疗卫生专家库推荐名单


                         公主岭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3421



附件1—附件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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