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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主岭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公布城市防洪责任人、重点河流、中小型水库、区域领导包保名单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9-06-18 08:42:00 | 来源:
公汛办〔2019〕7号
市防指各成员单位:
    为做好2019年防汛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吉林省防汛条例》关于防汛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规定,现将城市防洪防汛行政责任人、全市重点河流防汛责任人、全市中小型水库“三个责任人”名单(即安全度汛行政责任人、抢险技术责任人、巡查值守责任人)、全市区域防汛抗旱领导包保责任人予以通报,请各级防汛行政责任人迅速上岗到位,切实履职尽责,确保防洪安全。
    各防指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逐级落实各项防汛行政责任人,本通知通过公主岭日报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对因玩忽值守、工作不力造成的严重损失的责任人,要按照《防洪法》、《行政监察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国家防总《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防汛抗旱工作职责》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附件:1.公主岭市城市防洪防汛责任人名单
          2.公主岭市重点河流防汛责任人名单
          3.公主岭市中小型水库“三个责任人”名单
          4.公主岭市区域防汛抗旱领导包保责任人名单
公主岭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1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