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安全生产风险预警预报
2014年 第6号
做好强降雨天气和地质灾害安全防范工作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做好强降雨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吉汛电传[2014]11号),7月21日,我省有一次明显降雨过程,辽源、吉林地区南部、通化、白山地区北部、延边地区西部有大到暴雨,局部地方有大暴雨,过程降雨量为40.0~70.0毫米,最大降雨量可达170毫米左右。长春地区南部、四平、吉林地区北部、白山地区南部、长白山保护区有中到大雨,局部地方有暴雨,吉林地区南部、辽源地区东南部、通化地区北部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黄色预警)。
省领导高度重视此次强降雨防御工作,副省长、省防指总指挥隋忠诚作出批示:各地各部门要给予足够重视,一是前期降雨影响,相隔短、土壤饱和;二是这场降雨预报雨量大,极易发生洪涝灾害,要加强防范,做好工作。
为贯彻落实省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做好此次强降雨安全防范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严密防范,结合实际,周密部署,在做好常规安全防范工作的同时,突出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强化预警预报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发布安全生产风险预警预报信息,对重点企业、重点部位、重点岗位,一定将安全生产风险预警预报信息逐级传达到位。
二、强化重点行业、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要加强对地下矿山井下水情变化的监测以及地表塌陷区情况的监控,严防透水、淹井等事故的发生。露天矿山要以防山体滑坡、边坡垮塌和泥石流为重点,做好采场和排土场防排洪相关设备设施的维护,及时处置危岩、浮石、边坡松动等事故隐患,防止因雨水引发边坡滑塌及泥石流而造成人员伤亡。尾矿库企业要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生产计划,提前降低库内水位,保证干滩长度和安全超高满足设计要求,调洪库容满足1小时最大洪峰流量要求,企业主要领导要对库区进行现场巡查,不得出现巡查盲点。石油天然气企业在进行钻井、修井、勘探等野外作业时,要做好防洪水、防泥石流、防雷击等工作。相关企业要妥善保管有毒化学品和遇水发生化学反应的物质,不得放在潮湿、透水和屋面渗透的库房,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区(包括危险化学品仓库、罐或堆场)。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自身特点有针对性的落实防洪、防汛措施。
三、要适时启动应急响应。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当地汛情发展变化,科学研判防汛形势,提前安排部署,适时启动应急响应。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作联动,确保救援及时,处置得当。
四、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应急值守。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应急值班制度,健全24小时应急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明确应急值守职责,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送信息。
五、及时传递预警信息,加强安全生产预防工作的指导监督。相关监管业务处室,要按照监管职责,及时向本行业、本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受气象灾害威胁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通报,并指导、监督其认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