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入住非法养老机构老人及家属的一封信
发表时间:2017-02-21 10:07:00 | 来源:
广大老年人及家属:
近几年,非法养老机构屡屡出现事故,造成严重后果。
●2013年4月24日,黑龙江省肇东市太平乡养老院,发生火灾,事故造成两位老人遇难,一名老人重伤。

●2013年5月21日,铜陵市东湖养老院,火灾事故,造成两位男性老人不幸遇难。

●2013年7月26日,黑龙江海伦联合敬老院,人为纵火,导致10人死亡、2人受伤,遇难者多为行动不便者。
●2013年8月5日,宿迁宿城区王官集镇敬老院,敬老院食堂发生坍塌,致人死亡。
●2014年11月16日,陕西石泉县熨斗镇敬老院,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导致3人死亡。
●2014年11月18日凌晨,安徽舒城县干汊河镇一敬老院,火灾事故,两位行动不便的老人遇难。

●2014年12月6日,南昌进贤县夕阳红老年公寓,事件:老人在夕阳红养老公寓失踪数日后身亡。
●2014年12月20日,河北省邯郸市复兴区一敬老院,发生火灾事件,致1名老人死亡。该敬老院被责令关闭,其他老人被安置到附近养老院。

●2015年3月24日,陕西子洲县养老院,火灾事故,致两名老人不幸身亡。
●2016年5月25日,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琴台办事处辖区康乐园老年公寓发生火灾,致使38人死亡、4人轻伤、2人重伤。

●2017年1月4日,吉林省通化市辉南县朝阳镇一安老院发生火灾,造成7人死亡。
鉴于非法养老机构事故频发,并且多数非法民办养老机构属于无证经营。管理人员不具备专业技能,没有从业资格。基础条件简陋,私设隔断,通道窄小,建筑材料易燃,使用超期煤气罐和燃气设备,房间、厨房脏乱不堪,存在多种安全隐患。
省政府出台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养老院幼儿园等特殊群体聚居场所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17】5号)对全省的养老机构进行整顿,市政府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切实加强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管理,促进我市养老服务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与《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文件要求,决定对无证经营的社会养老机构清理整顿。
为了您自身及家人生命安全和家庭幸福,请积极配合此次整顿活动,迁移到正规养老机构居住。
公主岭市养老机构专项检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