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告

公告

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和涉黑涉恶“保护伞”线索举报方式

  • 时间:2019-04-04 08:11:00
  • 来源:
  • 字体显示:  

    中央扫黑除恶第13督导组督导进驻吉林省时间为1个月。

    督导进驻期间(201941日— 430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431-85294155852960558部热线),邮政信箱:吉林省长春市A012号邮政专用邮箱,电子邮箱:jlsshceddjb@163.com

    督导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导组职责,中央扫黑除恶第13督导组受理吉林省涉黑涉恶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

    公主岭市群众也可通过几下几种方式进行举报:

    (1)当面陈述,公主岭市扫黑办,公主岭市检察院三楼扫黑办;

    (2)邮寄信件,邮寄地址:公主岭市扫黑办收;

    (3)拨打举报电话,0434-6225166;

    (4)关注“平安岭城”微信公众号进行举报;

    (5)网络邮箱等其他公布的方式,箱:gzlsshb@163.com

黑社会的特征

     一、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二、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持该组织的活动;

     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四、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恶势力的特征

    恶势力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团伙。

    恶势力一般为三人以上,纠集者相对固定,违罪活动主要为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同时还可能伴随实施开设赌场、组织妇女卖淫、强迫妇女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以及聚众“打砸抢”等。

诬告陷害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责任编辑:公主岭市人民政府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