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岭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次会议 讨论决定人事任免事项

  9月7日,公主岭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次会议,听取审议有关工作报告,讨论决定人事任免事项。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立宝,副主任靳晓波、于云海、吴涛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王刚,党组成员金玉庆、梅树波参加会议。市委副书记、代市长赵师骐,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王恩城,副市长王翠翠,市法院、检察院、政府办、司法局等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靳晓波主持会议。

  本届人大常委会现有组成人员39人,实际出席34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长春市地方性法规贯彻落实情况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报告;讨论决定人事任免事项;接受有关领导辞职。

  与会人员在审议发言中,对市政府关于长春市地方性法规贯彻落实情况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报告表示赞同,并围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法律程序,加大规范性文件审查力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规范执法机制,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会议表决通过《公主岭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王刚等3名同志辞职的决定(草案)》;通过《公主岭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崔振生辞职的决定(草案)》。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立宝作提请任免市人大常委会内设机构负责人的议案。

  市委副书记、代市长赵师骐作提请任免市政府组成人员的议案,并介绍候选人情况。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王恩城作提请任免市监察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市法院副院长洪彦民代院长庄军作提请任免市法院法职人员的议案,并介绍薛成君基本情况。

  经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表决,决定任命:

  刘百军为公主岭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董华为公主岭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姜立国为公主岭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秦力民为公主岭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任命:

  王汉忠为公主岭市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

  赵秉龙为公主岭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刘福东为公主岭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薛成君为公主岭市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周岩为公主岭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李梦迪为公主岭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刘雪莲为公主岭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刘飞为公主岭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会议表决通过《公主岭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庄军同志辞职的决定(草案)》,决定接受庄军辞去公主岭市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决定任命薛成君为公主岭市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赵立宝向获得任命的同志颁发任命书。

  副市长刘百军、市人民法院代理院长薛成君分别作表态发言。

  获得任命的同志向宪法宣誓。

  会议表决通过《公主岭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赵立宝同志辞职的决定(草案)》,决定接受赵立宝辞去公主岭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

  • ( 责任编辑: )

    最佳分辨率 : 1920*1080 1440*900 1366*768

    主办单位:公主岭市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吉林省公主岭市西公主大街2199号

    邮编:136100  联系电话:0434-6561660  传真:0434-6223110  标识码:2203810013

    电子邮箱:gongzhulingshi@126.com  吉ICP备2021004311号  吉公网安备 220381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