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政发〔2021〕4号
公主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
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各直属事业单位,各开发区(园区、工业集中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内容,建立权责一致、审批规范的中介服务管理系统,经市政府决定,现向社会公开发布《公主岭市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单》和《公主岭市调整规范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单》。市政府决定保留15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调整规范59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
各部门要进一步做好规范中介服务行为、破除中介服务垄断、切断中介服务利益关联、规范中介服务收费等工作,加快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附件:1.公主岭市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单
2.公主岭市调整规范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单
公主岭市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