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动我市信用环境建设,进一步优化我市农村金融环境,打造诚信社会体系建设,确保金融机构资金良性循环,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特制定公主岭市清收农商银行不良贷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要求,充分运用行政措施和法律手段清收不良贷款,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明确了清收范围:公主岭市人民政府购买的2亿元债务包内不良贷款;公主岭农商银行9亿元不良贷款;吉林春城农商银行4亿元不良贷款。
明确了三个时间段:第一个时间段是到2019年12月末清收回来1亿元以上;第二个时间段是到2020年12月末再清收回来2亿元以上;第三个时间段是到2021年底再清收回来2亿元以上。持续增速直到清收完毕。
为有效开展清收不良贷款工作,依法打击逃废债行为,确保清收工作有序正常开展,特成立公主岭市清收不良贷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金融服务中心。职责为负责清收工作的具体安排、部署和调度,及时总结清收工作进展和成果,并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随时通报各部门、各乡镇(街道)清收工作开展情况和清收成效排名。
从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政府主导,明确责任;鼓励诚信,处罚赖债三个方面强化清收措施。
要求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为责任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各司其职。全市上下要通力合作、全力配合,做到人员落实、措施落实、制度落实。建立“疏堵并举、防打结合”的长效机制,确保清收工作取得成效。
解读文件:http://www.gongzhuling.gov.cn/zw/jcxxgk/zfwj/201912/t20191227_77030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