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您现在的位置: 公主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政务公开 >> 城乡建设 >> 发展规划 >> 文章正文
|
|
|
|
|
|
| |
| 公主岭市城市总体规划(第十章:城市环境保护规划) |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2
|
|
|
|
|
|
|
|
第十章 城市环境保护规划
第五十六条 全面贯彻落实生态省建设规划和生态市建设规划,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不断提高城市环境质量。至2010年,环境污染趋势进一步得到控制,工业污染防治能力和城市环境基础建设水平显著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减少,主要环境质量有较大改善,达到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自然生态恶化趋势得到控制。至2020年,环境污染趋势得到全面有效控制,城市环境质量整体提高,总体环境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协调,为实现生态城市高质量的生态环境远景目标打下基础。 第五十七条 大气环境规划:至2010年,城区大气总悬浮微粒日均值控制在0.3mg/立方米,没有超标现象;至2020年,城区大气总悬浮微粒日均值控制在0.3mg/立方米以下,总体大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Ⅱ级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具体实施措施是合理调整工业布局,科学利用大气自净规律;改变能源结构,推广型煤技术,实施集中供热,发展新能源;强化污染源治理,降低污染物排放,利用植被净化大气。 第五十八条 水环境规划:至2010年,所有河流市区河段水质达到国家Ⅱ类水体标准。限期治理现有水污染源,加强对各排污单位的监督管理。继续建设完善污水处理厂,划定水源保护区,严禁在城市取水口附近的不适宜建设,提高工业用水的重复利用率。至2020年,所有市区水体水环境质量达到国家Ⅱ类水质以上标准,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控制在15mg/L以内。具体实施措施是合理利用水环境容量,进行区域水环境整体治理,合理调整产业结构和布局,减少污染源,充分发挥污水处理厂作用,启动水域污染综合防治工程;加强废水回用设施建设,对城市水源实施保护,确保供水安全,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第五十九条 声环境规划:到2010年,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达到55dB(A),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达到69dB(A);到2020年,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达到53dB(A),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达到67dB(A)。具体实施措施是合理进行城区各类用地布局和功能分区,制定噪声区域控制计划,改善道路条件,设立绿化防护带和隔声装置,对区域环境噪声、交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实施控制。 第六十条 固体废物处理规划:到2010年,城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0%。城市生活垃圾实现分类收集,做到日产日清。到2020年,城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在现垃圾填埋场附近建设一座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具体实施措施是大力开展资源的综合利用,组建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对城市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分装,建设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垃圾焚烧场和特殊垃圾焚烧炉,使固体废物向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发展。 第六十一条 生态环境保护:至2010年,所有宜林地均完成绿化,初步建成大区域生态环境系统。严格控制污染源,减少污染物排放量,实施总量控制,做到增产不增污。到2020年,建成良好的市域生态环境系统,基本完成中高级生态经济城市建设。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