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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主岭市城市总体规划(第十一章: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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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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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
第六十二条 建立城市垃圾收集、中转、清运和处理系统,加强城市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完善公共卫生设施配备,实现环卫作业操作机械化、运输密闭化,使城市环境卫生设施整体水平和管理水平达到较高程度,适应中等城市发展需要。 第六十三条 建立和完善城市生活垃圾的收集、中转、清运和处理系统。至2010年达到80%,至2020年达到100%。对生活垃圾实现分类袋装化,使其资源化。建立9处综合型机械化垃圾中转站,每处占地面积500平方米左右,即垃圾集装箱式收集和水冲式公厕结合形式,并在周边设置卫生防护设施。在规划中、远期,用垃圾挤压车取代垃圾箱,提高城市生活垃圾的清运水平。 第六十四条 规划近期在现垃圾填埋场附近建设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日处理能力300~450吨,占地面积5万平方米,周边设置50米宽卫生防护林带。规划远期在现垃圾处理场旁建设一座垃圾焚烧场,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300吨。规划近期,在垃圾处理场旁建设小型焚烧炉,处理特殊垃圾。 第六十五条 有计划改造城市逐步实现公厕水冲化。近期按1000~1500户设一座标准,市区内增设70座公共厕所,远期结合居住区建设逐步减少。城市主要建筑物,如大型商场、农贸市场、车站、停车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应设置公厕,商业区应设水冲厕所,近期设置24座水冲厕所,也可结合垃圾中转站建设集中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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