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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局行政审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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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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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序号 |
许可项目名称 |
申请许可条件及所需材料 |
许可程序及步骤 |
原法定最高时限(工作日) |
审查后确定的时限(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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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
许可条件: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 应当填写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所需材料:1、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近期同一底片一寸免冠证件照两张。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成绩合格的申请人,还需持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居民的学历或学位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 |
1、提出申请 2、审核 3、填表 4、发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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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初中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单位资格的审批 |
许可条件:1、具备承担培训工作相适应的教学场所和设施 2、拥有与承担培训工作相适应的师资队伍和管理力量(1)承担初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任务的教学人员,一般应具备讲师以上(含讲师)职称、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为具备相应水平的专家(2)承担中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任务的教学人员,一般应具备副教授以上(含副教授)职称、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为具备相应水平的专家 3、能够完成所承担的培训任务,保证培训质量 所需材料:1、填写会计继续教育培训资格申请表 2、房屋产权证明 3、教师情况表及学历、职称证件原件 4、教师所在授课证明 5、教学计划 |
1、提出申请 2、审核 3、填表 4、发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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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代理记帐资格的审批与年检 |
许可条件: 1、 要有3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 2、 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4、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所需材料: 1、 机构的协议或者章程 2、从业人员身份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证明材料 3、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在机构专职从业的书面承诺 4、办公地址及办公用房产权或者使用权证明 5、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6、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机构名称的有关材料 |
1、提出申请(填写代理记账资格申请表) 2、审核 3、填表 4、发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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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筹基本建设资金来源的审查同意 |
1、建设单位必须先将自筹资金存入同级财政部门在建行开设的“自筹基本建设资金存款”专户 2、建设单位办理完自筹资金存款后,到同级财政部门领取《自筹基本建设资金来源审批表》,一式五份(财政部门、计划部门、审计部门、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各留一份),经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后,连同反映建设单位近期资金情况的证明资料,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审查自筹基本建设资金来源情况 3、财政基本建设管理部门根据同级财政业务主管部门的签证及审查意见,审核《自筹基本建设资金来源审批表》,经主管领导审批后,由建设单位送同级计划和审计等部门 4、计划部门根据行业主管部门的自筹基本建设项目申请报告,以及财政部门审核同意的《自筹基本建设资金来源审批表》和审计部门的《基本建设项目开工前来源审计表》,审核同意后,下达年度自筹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并抄送同级财政和审计部门(包括企业自筹基本建设计划) 5、资金拨付。建设单位应填报《自筹基本建设拨款申请书》送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根据计划部门下达的年度自筹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及项目工程进度,办理拨款。 |
1、提出申请 2、审核 3、填写《自筹基本建设资金来源审批表》 4、经过审批合格后进行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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