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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主岭市建筑工程事故应急预案    热     ★★★ 【字体:小 大】
公主岭市建筑工程事故应急预案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0-23

目   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工作原则
  1.3 编制依据
  1.4 适用范围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组织机构
  2.2 指挥部职责
  2.3 各组职责
  3 预测、报告
  3.1 预测
  3.2 事故报告
  3.3 建筑工程事故分级
  4 应急响应
  4.1 响应程序及指挥程序
  4.2 新闻报道
  5 后期处理
  5.1 善后处理
  5.2 调查、总结
 6 宣传、培训和演练
  6.1 宣传、培训
  6.2 演练
 7 附则

 


公主岭市建筑工程事故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全市建筑行业应对突发事故的快速反应能力,确保科学、及时、有效地应对建筑工程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1.2 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原则,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分级管理,落实一把手负责制,一旦发生建筑工程事故,做到通信联络畅通,指挥调动灵活,运转高效,救援有序、保障有力。
  1.3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四平市建筑工程事故应急预案》、《公主岭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主岭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拆除等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包括建筑工程火灾事故、建筑施工质量事故、房屋拆除坍塌事故、起重设备事故等。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组织机构
  成立公主岭市建筑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成员如下:
  总指挥: 李宜贤 副市长
  副总指挥:孙延平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刘喜军 市建设局局长
  成  员:郭铁军 市安监局局长
       李晓春 市卫生局局长
       卢 富 市交通局局长
       张国军 市公用事业局局长
       李树平 市质监局局长
       钟 岩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刘 发 市民政局局长
       刘英杰 市广播电视局局长
       李富贵 市供电公司经理
       张立纯 市农电公司经理
       李 辉 市公安局副局长
  2.2 指挥部职责
  负责建筑工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组织应急救援及善后处理;按照有关规定参与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安全保卫组、新闻报导组、事故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专家技术组、善后处理组、事故处理组等9个专业处置组。
  2.3 各组职责
  (一)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建设局主管副局长担任,负责突发建筑工程事故应急处置的日常工作。
  职责:具体负责建筑工程事故的接警,通知指挥部成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在实施应急救援任务时,与其他处置组协调工作,按照指挥部的指令,调动抢险队伍、机械设备及救援物资,实施抢险救援。
  (二)安全保卫组。组长单位:市公安局。
  职责:组织警力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控制,组织人员有序疏散。
  (三)新闻报导组。组长单位:市广播电视局
  职责:具体负责收集相关信息,统一组织新闻媒体及时客观地报道事故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
  (四)专家技术组。组长单位:市建设局。
  职责:及时组织有关专家,根据现场情况对事故救援提出技术建议,为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提供技术支持。
  (五)事故救援组。组长单位:市建设局。
  职责:根据专家技术组的建议和事故现场情况制定救援方案,按照方案迅速组织抢险力量进行抢险救援。
  (六)医疗救援组。组长单位:市卫生局。
  职责:组织有关医疗单位,迅速开展对受伤人员的现场急救、医院治疗和死亡人员遗体的临时安置。
  (七)后勤保障组。组长单位:市建设局。
  职责:负责落实抢险队伍、抢险车辆、抢险器材,确保抢险队伍、器材及时到位,保证抢险工作有效运转;市交通局负责抢险队伍和疏散人员的运输工作;市公用局负责提供事故现场周边的地下管线情况,必要时切断供水、供气、供热管道;市供电公司、市农电公司负责为抢险救援提供电力保障,及时对损毁供电设施进行抢修。
  (八)事故调查组。组长单位:市安监局。
  职责:负责对事故现场勘察、取证,查清事故原因和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配合上级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九)善后处理组。组长单位:市建设局。
  职责:负责督促事故责任单位和保险公司及时支付事故赔偿款;市民政局负责伤亡人员家属安抚和死亡人员火化事宜。
  3 预测、报告
  3.1 预测
  各施工单位及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对施工现场进行巡回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督促施工单位采取预防控制措施,并向指挥部报告。
  3.2 事故报告
  (一)发生建筑工程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简要情况,并随时报告事故的后续情况。
  (二)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报告指挥部;指挥部立即派出指挥人员赶赴事故现场,指挥抢险救援,责令相关部门调动抢险队伍,实施抢险救援。
  (三)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类别、人员伤亡情况。
  2、发生建筑工程事故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名称、资质等级情况。
  3、事故发生简要经过及基本情况。
  4、事故原因初步分析。
  5、已采取的救援措施。
  6、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
  3.3 建筑工程事故分级
  建筑工程事故按伤亡人数和财产损失分为四个等级:
  (一)一级事故(Ⅰ级):
  死亡10人以上20人以下;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
  (二)二级事故(Ⅱ级):
  死亡10人以下3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
  (三)三级事故(Ⅲ级):
  死亡3人以下,重伤10人以下5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
  (四)四级事故(Ⅳ级):
  死亡2人以下;重伤5人以下;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
  4 应急响应
  4.1 响应程序及指挥程序
  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准确判定事故级别和影响程度,立即向总指挥报告,并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人赶赴事故现场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一)Ⅲ——Ⅳ级事故由指挥部负责组织救援,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指挥相关部门参加抢险救援。
  (二)Ⅰ——Ⅱ级重大事故需启动市级应急预案,由指挥部向市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总指挥部报告,由总指挥部发出启动市级应急预案指令。
  (三)现场援救处置。
  1、指挥部办公室。迅速了解、掌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涉及或影响范围,已采取的措施以及事故发展趋势等;迅速制定事故现场处置方案并指挥实施。
  2、各专业处置组。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及职责,迅速组织力量,开展处置工作。
  3、应急结束。指挥部根据建筑工程事故救援处置情况,宣布结束应急状态。
  4.2 新闻报道
  建筑事故的信息和新闻发布,由市政府直接部署市广播电视局实行统一管理。
  5 后期处理
  5.1 善后处理
  由善后处理组按照职责和工作内容进行妥善处理。
  5.2 调查、总结
  由事故调查组按照职责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写出书面总结上报市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总指挥部。
  6 宣传、培训和演练
  6.1 宣传、培训
  按照市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总指挥部的统一要求,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建筑工程事故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预防建筑工程事故的防范意识和能力;积极组织应急预案培训工作,使参加救援的人员熟练掌握应急预案中应承担的职责和救援工作程序;定期检查本部门应急设施、设备、物资的准备情况,提高防范能力和应急反应能力。
  6.2 演练
  指挥部办公室每年组织一次演练。通过演练,检验应急人员对预案及工作程序的了解程度,及时发现应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增强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能力、确保一旦启动预案,能及时有序地开展救援工作。
  7 附则
  本预案由市建设局制定、管理,并负责修订、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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