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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一步做好防雷减灾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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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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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主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公政发〔2007〕21号
公主岭市人民政府关于 进一步做好防雷减灾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办,各街道办事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防雷减灾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6〕28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防雷减灾工作的实施意见》(吉政办明电〔2007〕57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防雷减灾工作,预防和减少雷击事件发生,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做好防雷减灾工作 雷电灾害是最严重的自然灾害之一。近年来,我市出现的雷击事件及造成的损失均呈上长趋势,防雷减灾工作对保障我市安全生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防雷减灾工作的重要性和当前雷电灾害多发的严峻形势,消除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把防雷减灾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抓紧抓好。要建立健全防雷减灾工作责任制,做到任务逐级分解、责任层层落实。要健全雷击事件责任追究制度,因防护措施不到位或灾害应急处置不得力造成重大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及时准确做好雷电天气监测预报工作 气象部门要加强雷电监测预报业务体系建设,积极开展雷电天气、雷电危害等级、大气电场等监测分析和预报,以及雷击森林火灾预报业务,提高雷电天气的预报水平;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手段,及时发布雷电灾害信息,为各有关部门做好防雷减灾工作提供有益的支持。 三、强化防雷减灾管理,完善防雷安全措施 防雷减灾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 (一)气象部门要加强防雷减灾工作指导,依法履行防雷减灾工作的组织管理职责,切实做好防雷工程专业资质认定、防雷装置检测资质认定、防雷装置设计审核与竣工验收工作。 (二)建设部门要配合气象部门加强建设项目的防雷工程质量管理,切实把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纳入当地基本建设项目的前置审批流程,将受理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物施工图设计文件中的防雷工程设计文件交气象主管部门审核;未经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办理开工手续。把防雷装置竣工验收作为建设工程验收备案的必要条件,从源头上遏制雷击事件发生。防雷工程设计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并主动接受气象部门的监督,未经验收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依法将防雷安全纳入安全许可范围,把雷电灾害防御作为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评价和安全生产检查的重要内容加以落实。要定期组织防雷安全联合检查,及时消除雷灾隐患,加大处罚力度。 (四)工商和质量技术监督、气象等部门做好防雷产品经营的市场准入和流通环节防雷产品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加大对防雷产品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监管力度。 (五)招投标管理机构要把防雷工程专业资质作为承担防雷工程设计、施工的必要条件。 (六)各相关行业和部门要加强防雷设备、设施建设,积极主动接受防雷主管部门的管理,特别是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运、销售场所及粮食储运部门、电力生产设施和输配电系统、航空、广播电视、计算机信息系统、通信设施、自动控制和监控设施等。学校、宾馆等人口聚集场所及其他易遭受雷击的场所和设施必须按照相关专业防雷设计规范选用和安装防雷装置,尤其是架空输电线等电力设施,通信基站、微波站、卫星地面站等通信设施要严格落实防雷安全措施。 (七)各乡镇(含涉农街道,下同)要高度重视农村雷击灾害多发区域避雷设施建设。特别是有防雹炮点的乡镇,要在炮台和弹药库安装完善的防雷设施,以保证炮手的人身安全。 (八)各单位要认真执行防雷装置年度安全检测制度,每年都要主动向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申报防雷装置年度安全检测申请。各防雷装置使用单位不得拒绝接受检测,对不符合使用要求的防雷装置要及时整改。 (九)防雷装置设计、施工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防雷设计图纸要按规定进行设计技术评价,防雷工程施工要按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检测。大型工程、重点工程、危爆物品生产和储存场所、重要物资仓库等建设项目的论证、规划要进行雷击风险评估并提供评估报告,以确保公共安全。 (十)遭受雷电灾害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向政府及气象部门报告灾情,并协助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和上报工作,严禁隐瞒不报。 四、全力做好雷电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雷电灾害应急预案,增强应急处置能力。重点行业、重点单位要切实加强雷电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雷电灾害发生后,有关单位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在最短时间内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技术指导到位、物资资金到位、救援人员到位,确保高效妥善处置灾情。 五、要做好防雷减灾知识宣传工作 各单位要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吉林省气象条例》、《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等防雷减灾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全面提高全社会的防雷减灾意识,增强雷电灾害的防御能力。针对当前雷电灾害危害程度高、社会影响大的情况,结合典型案例,通过各种形式,在社区、乡村、学校等广泛开展防雷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做到家喻户晓,增强群众的自救互救能力。要特别加强对偏远农村的科普宣传工作,讲清雷击事件的发生原理,消除部分群众迷信和恐惧心理,有效减少雷击灾害的影响和损失。
二○○七年五月十八日 (此件发至各企事业单位)
主题词:气象 防雷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检 委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公主岭国家农业科技 园区,公主岭经济开发区,岭东工业集中区,怀德工 业集中区。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省、四平驻岭 各单位。 公主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5月18日印发 (共印150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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