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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主岭市城市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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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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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主岭市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文件
公棚发[2007]2号
公主岭市城市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依据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际需要,公主岭市城市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棚改办)下设四个工作组,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 综合协调组 1、 负责编制棚户区改造总体计划,指定棚改项目年度计划; 2、 负责研究制度棚改工作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 3、 负责棚改工作日常管理和综合调度政策; 4、 负责棚改资金的筹集和管理工作; 5、 负责组织筹备领导小组和棚改办工作会议; 6、 负责棚改办行政、文秘、档案、信息管理工作。 二、宣传发动组 1、 负责棚户区改造工作目的意义和有关政策的宣传工作,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支持棚改工作; 2、 负责棚改工作动员大会的筹备组织工作; 3、 负责联系新闻媒体定期发布棚改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重大决定,接待媒体采访,接受舆论监督; 4、 负责总结棚改工作的经验和做法。 三、 工程项目组 1、 负责选择确定棚改地块及办理土地利用审批手续; 2、 负责研究确定棚改项目的规划设计及办理有关开发建设审批手续; 3、 负责棚改地块拆迁补偿安置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拆除房屋产权灭籍和回迁房屋确权登记工作; 4、 负责棚改项目的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开发企业签约监督管理工作和棚改项目实施管理、质量管理工作; 5、 负责回迁住房的竣工验收、物业管理和回迁组织工作; 6、 负责棚改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决算工作。 四、监督检查组 1、 负责监督检查棚改计划和棚改政策的落实情况; 2、 负责回迁和特困户的资格审查工作,调查处理公示后的举报监督; 3、 负责申请、组织行政强迁,调处各种纠纷; 4、 负责依法查处棚改工作中的违法违章行为和人员; 5、 负责接待群众来信来访,说服居民正确理解棚改政策,处理棚改工作上访案件。
公主岭市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
二00七年五月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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