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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李树利)
2024-07-11 15:06:00 来源:  作者: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

编号:(2024)第(011)号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登记权利信息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李树利(现名李树立)

不动产坐落:东三街东三委

房屋用途:住宅

房屋面积:68.47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公主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法规科

联系方式:0434-6791319 

 

公告单位:公主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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