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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单位自建)
2019-01-17 10:38:00 来源:  作者: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单位自建)

【设定依据】

《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

 

【申请材料】

1

书面约定

2

其他必要材料

3

已经竣工的证明材料

4

批准文件

5

联建及房屋分配协议

6

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材料

7

拆迁安置证明材料

8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9

房屋平面图

10

建设工程竣工及验收证明

11

宗地界址坐标

12

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13

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

14

申请人身份证明

15

土地出让价款、土地年租金、相关税费等缴纳凭证或免税证明

16

宗地图

17

不动产权属证书

18

证明材料

19

不动产权籍调查表

20

不动产测量报告

21

房屋调查表

22

平面图

【收费情况】

1、收费标准: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  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 45号)

自然资登记函【20212  关于进一步做好免收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工作的通知。

 

2、登记费:   80/

非住宅 550/

【承诺时限】

12个工作日

2、如有特殊情况,承诺时限为法定时限

3、如有公告,公告时间不计入承诺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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