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定依据】
《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
【申请材料】
1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用地红线图 |
2 |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国有土地使用证 |
3 |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资料 |
4 |
房屋竣工验收资料 |
5 |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全额交存证明 |
6 |
测绘成果报告 |
7 |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
8 |
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 |
9 |
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
10 |
建设工程竣工及验收证明 |
11 |
权籍调查表 |
12 |
宗地图、分户图、平面图 |
13 |
房屋所有权证存根 |
14 |
分割转让许可证 |
15 |
宗地图 |
16 |
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 |
17 |
不动产权籍调查表 |
18 |
商品房买卖合同 |
19 |
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材料 |
20 |
批准文件 |
21 |
书面约定 |
22 |
土地出让价款、土地年租金、相关税费等缴纳凭证或免税证明 |
23 |
其他必要材料 |
24 |
不动产测量报告 |
25 |
拆迁安置证明材料 |
26 |
已经竣工的证明材料 |
27 |
联建及房屋分配协议 |
28 |
证明材料 |
29 |
小微企业证明文件 |
【收费情况】
1、收费标准: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 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 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 45号)
自然资登记函【2021】2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免收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工作的通知。
2、登记费: 住 宅 80元/件
非住宅 550元/件
【承诺时限】
1、2个工作日
2、如有特殊情况,承诺时限为法定时限
3、如有公告,公告时间不计入承诺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