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收储公告
根据公主岭市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经公主岭市人民政府批准,将GS2022-063号宗地纳入政府储备库,该宗地四至为东至公主岭市工贸实业有限公司;西至公主岭市工贸实业有限公司;南至102国道;北至公主岭市工贸实业有限公司。现申请公主岭市土地收购整理储备服务中心,对该宗地2200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收回,依据吉林省恒通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报告有偿收回,所有相关证照已经灭籍。自此公告日期起,该地块范围内的所有证照不再具有法律效力。请相关权利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持相关材料到公主岭市土地收购整理储备服务中心,提出异议,逾期不提出视为自动放弃,我中心将依法收储。
公主岭市土地收购整理储备服务中心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