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征求社会各界对公主岭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做好公主岭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制定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53号)有关要求及《吉林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吉办发〔2021〕32号)等文件要求,现将该事项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并征询公众意见。
一、决策事项概况
1.事项名称
公主岭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
2.事项背景及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区片综合地价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省自然资源厅部署,结合公主岭市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对公主岭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进行调整。
本轮调整的是征收集体农用地的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费用,其中土地补偿费按区片综合地价的20%计算,安置补助费按区片综合地价的80%计算,不包括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涉及的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等的补偿费用。
本次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覆盖整个公主岭市行政区域。区片综合地价的调整主要考虑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进行综合测算取得。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事项、主要方式和公示期限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可能受该事项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利益相关者。
2.主要事项:该事项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社会风险因素及其他相关意见。
3.主要方式:公众可以通过信函、邮箱、电话等方式向我单位提出相关意见。
4.公示期限: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
三、联系方式
主体单位:公主岭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公主岭市光明路1257号
联系电话:04346565422
联系邮箱:1330073726@qq.com
四、调查问卷二维码
公主岭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