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收储公告
根据公主岭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经公主岭市人民政府批准,将220381005006GB00012W00000000号宗地纳入政府储备库,该宗地位于东三街道,总面积2882平方米(经现场测绘),该宗地为国有存量土地,批准用途为零售商业用地,该地块东至道路,西至解放路,南至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销售分公司,北至南崴子粮库家属楼。经公主岭市房屋征收经办中心依法征收补偿完毕,所有相关证照已经灭籍。自此公告日期起,该地块范围内的所有证照不再具有法律效力。请相关权利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持相关材料到公主岭市土地收购整理储备服务中心,提出异议,逾期不提出视为自动放弃,我中心将依法收储。
公主岭市土地收购整理储备服务中心
2026年5月22日








吉公网安备 220381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