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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新增历史遗留矿山认定结果的公告关于对新增历史遗留矿山认定结果的公告
2026-08-04 08:54:00 来源:  作者:  

为加快推进历史遗留矿山治理恢复工作,依据《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第 56 号令)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历史遗留废弃矿山认定,现将新增历史遗留矿山认定结果予以公告,公告期自 2026 年8月4日至2026年9月2日。对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我局申请复核。我局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做出答复。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可以向上一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裁定。

附表:新增历史遗留矿山名录

 

 

公主岭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 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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