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地籍司司长朱留华在作情况通报时,从五方面介绍了有关进展。
——认真组织,有序开展。目前各省(区、市)都成立了领导小组,国土资源、财政、农业、水利、民政、交通等多部门参加,绝大部分市(地)、县也成立了领导小组。积极部署落实,加强业务培训,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在试点基础上全面推开工作。
——细化政策和技术规定,为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提供依据。河北、辽宁、黑龙江、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贵州、云南、宁夏、新疆等省(区、市)开展技术政策专题调研,探索新技术在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中的应用,统一制作工作底图,在技术层面进一步统一规范发证工作。
——建章立制,为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提供保障。各地结合实际,建立了一系列激励、责任等管理制度。普遍将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与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农用地流转、土地征收等重点工作挂钩。
——采取措施,积极妥善调处纠纷。全国大部分省(区、市)成立了土地权属争议调处专门机构,制定相关土地权属纠纷调处制度和应急预案,遇有紧急情况能及时上报,及时化解矛盾,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加大宣传,积极营造有利于工作开展的良好氛围。各地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短信等各种媒体平台,重点宣传确权登记发证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政策要求,为顺利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朱留华同时指出,目前个别地方仍存在对工作不够重视,组织领导不够有力,经费不落实,工作进展迟缓,登记率不高等问题。对此,须进一步采取措施,抓紧把工作赶上来,确保年底前基本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