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镍矿等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指标研究的函》(国土资厅函〔2015〕328号)要求,国土资源部组织有关行业协会开展了镍、锡、锑、石膏和滑石等5个矿种的“三率”指标研究工作。在此基础上,拟订了《镍、锡、锑、石膏和滑石等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试行)》(征求意见稿)。为确保该指标要求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现征求你厅(局)意见,请于11月30日前将修改意见和建议书面反馈至部矿产资源储量司。
联系人:尹仲年010-66558289 66558277(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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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