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厅函[2017]1480号
全国地质资料馆:
为进一步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做好地质资料汇交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资料管理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号)的有关规定,在你单位负责接收地质资料的汇交管理工作中,通过全国地质资料汇交监管平台发放《地质资料补充、修改通知书》、《限期地质资料汇交通知书》和《地质资料汇交凭证》时,可使用国土资源部地质资料汇交管理专用章电子印章(以下简称电子印章)。为确保电子印章安全使用,为你单位配备专用电子印章USBKEY 1个,请按相关规定做好电子印章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2017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