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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开平市政府非法批地案
2016-06-07 11:39:00 来源:  作者:  

2002年5月至2005年9月,开平市政府采取将集体农用地视作国有未利用地和化整为零等手法非法审批土地,面积达29785.05亩,其中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土地28393.77亩。在全国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暂停农用地转用审批期间,该市政府不但没有纠正其违法行为,反而继续违法审批土地;在接受省监察厅、国土资源厅调查和监察部、国土资源部检查时,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提出以下处理意见:责成开平市政府撤销违法审批用地的批文;将仍保持原貌的22585.13亩土地退回原集体经济组织;将已填土而没有建设项目的4899. 57亩土地退回原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复耕复绿;对在建或已建且符合建设用地报批条件的2300. 35亩用地,由开平市国土资源局依法处罚后,重新申请办理农地转用审批手续。
 

广东省纪委、监察厅提出以下处理意见:给予开平市市委书记赵瑞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按副处级干部安排工作;给予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施昭平(原开平市市委副书记、市长)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给予开平市常务副市长梁和平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开平市原副市长李学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李因涉嫌经济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给予开平市政府办公室主任科员杨广忠(原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给予开平市农业局党支部书记梁子贤(原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开平市原市委书记谭思哲已于2003年因此案被追究责任并已退休,不再追究其纪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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