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前言
一、自然环境基本特点
公主岭市地处吉林省中西部,东辽河中游右岸。位于东经124°02′~125°18′、北纬43°11′~44°15′之间。最东点始于响水镇刘小窝堡村,最西点止于桑树台镇村围子里屯,最南点起于龙山乡建设村二龙屯,最北点止于双城堡镇玛瑙村泡子沿屯。市境东西宽
公主岭市地貌类型分为南部山地和北部平原两大地貌区。南部山地属张广才岭的大黑山山脉。北部平原属松辽平原的东部高平原,可划分为松辽分水岭高平原、西部玻璃城子低平原、东辽河河谷平原和新开河河谷平原4个地貌亚区。境有富峰山、内小山、平顶山、尖山子、大青山、黑山嘴、元宝山。
公主岭市属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温度、雨量、光照等季节性变化显著,春季干旱多大风,回暖迅速;夏季热而多雨;秋季温暖多晴朗天气;冬季漫长而寒冷。年平均气温
二、社会经济发展特点
2005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190518万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4.7%。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546145万元,同比增长6.8%;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289844万元,同比增长21%;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354529万元,同比增长13%。
产业结构调整取得明显成效。三次产业的结构由1997年的47.9:22.6:29.5调整为2005年的45.9:24.3:29.8。一、二、三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27.6%、40%和32.4%。
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由上年的9958元上升到11252元,同比增长13%;工农业总产值达1483246万元,比上年增长13.7%;一般预算内全口径财政收入达40931万元,比上年增长6.3%;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达8661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3801元。分别比上年增长9%和12%;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为653913万元,比上年增长10.6%。
随着吉林省加快建设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实施,公主岭市作为长春经济圈重要的节点城市、吉林省重要农副产品加工、汽车零部件基地,不仅在吉林省工业布局中居于举足轻重的地位,而且承担着加快城乡统筹改革,以工业化带动城市化,进而推进农业产业化,率先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任。在实施“产业聚集、城市化、三次产业协调发展”战略构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公主岭市迎来了新一轮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机遇期。与此同时,在公主岭市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和各项社会事业不断发展过程中,土地资源供给和需求矛盾日益突出,现行的《公主岭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已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土地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四.《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五.《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
六.《吉林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八.《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
九.《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
十.《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核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8号)
十一、《县(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5-2010)
十二.《县(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1022-2009)
十三.《四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十四.《公主岭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
十五.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政策文件、规划、计划等。
本次规划编制主要任务:落实四平市下达给我市的各项用地指标,依据公主岭市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在全面分析土地利用现状及面临形势的基础上,提出规划期间土地利用战略;按照《四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要求,分析公主岭市社会经济发展趋势与空间布局的可能性,研究确定全市土地利用目标和调控指标,并分别落实到各乡镇;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划定土地用途分区,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统筹安排各类建设用地,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确定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模与范围;提出实施规划的保障措施。
规划范围为公主岭市行政辖区内全部土地,共计20个乡镇,土地总面积为
《规划》以2005年为规划基期年,2010年为近期目标年,2020年为远期目标年。
第二章 规划背景
一、土地利用现状
根据公主岭市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统计,2005年全市土地总面积为
(一)农用地
2005年全市农用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面积为343274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82.92%。
耕地:面积为
园地:面积为
林地:面积为
牧草地:面积为
其他农用地:面积为
(二)建设用地
2005年全市建设用地(包括城乡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43995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0.63%。
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
交通水利用地:面积为
其他建设用地:2005年全市其他建设用地面积
(三)其他土地
2005年全市其他土地(包括水域和自然保留地)面积为26708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6.45%。
水域:面积为
自然保留地为
二、土地资源利用特点
(一)地貌类型齐全,以平原为主。从空间分布上看,由于公主岭市大部分为地形平坦的平原,土壤肥沃,气候条件适宜,因此耕地范围分布广泛。从所属的行政区域分布上,公主岭市耕地面积为
(二)耕地后备资源相对较小。公主岭市现有
(三)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较大。2005年,全市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
三、土地利用中存在的问题
(一)农用地内部结构不尽合理。2005年农用地
(二)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制约因素较多。公主岭市耕地后备资源主要是以未利用地中的沼泽和荒草地为主,对其开发要充分考虑生态保护政策的制约,开发难度较大。
(三)扩大增量与盘活存量统筹不够。由于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的投资收益机制尚未理顺,且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投资较大、效益较低,致使存量用地盘活较少,新增建设用地偏大,建设用地总量增长过快,已超出了资源的供给能力。
当前和未来一个时期,是公主岭市加快推进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关键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对土地利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如何在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的条件下,保障全市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是未来时期土地利用面临的艰巨任务。
一、耕地保护形势严峻
国家要求实行世界上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采取设立城镇扩展边界、划定永久性基本农田等方式,进一步强化耕地保护措施,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为了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必须协调建设发展与耕地保护之间的矛盾,调整、优化基本农田布局,使基本农田稳得住,建设发展空间有保障。
未来一个时期,随着全市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日益加快,各项建设不可避免地还将占用大量耕地,而十分有限的耕地后备资源和脆弱生态环境对土地开发利用的制约,加剧了未来全市耕地资源供需矛盾。综合人口增长、经济发展、资源有限等多种因素,公主岭市耕地保护将面临更加严峻的形势。
二、经济的快速增长对建设用地的需求加大
规划期间,公主岭市正值城镇化和工业化快速发展阶段,到2010年和2020年城镇化率将分别达到39%和55%,推动城乡统筹和四平市区域一体化发展,将拉动全市基础设施用地的进一步增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还需要一定规模的建设用地。建设用地需求总量将逐年加大,用地的供给将面临越来越大的压力。
三、土地利用方式将面临根本性转变
随着信息化、市场化的深入发展,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步伐不断加快,亟待转变土地利用模式和方式,优化行业土地利用结构,必须按照“管住总量、严控增量、盘活存量、集约高效”的原则,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加强政策引导,充分挖掘现有存量建设用地潜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效益,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的不断提高,彻底转变粗放型土地利用模式。
第三章 规划目标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四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遵循理性发展、以人为本的观念,借助加快建设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有利契机,围绕公主岭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紧密把握产业聚集、城市化、三次产业协调发展战略,统筹区域、城乡和各业用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协调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关系,严格保护耕地与基本农田,强化土地用途分区管制,完善规划实施保障机制,以科学合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促进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土地资源对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一、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正确处理好新形势下城市建设、经济发展与耕地保护的关系,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坚守耕地的保护红线。严格控制耕地减少特别是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力度,有效的补充耕地,努力提高耕地质量。
围绕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目标,把节约集约用地作为各项建设必须遵循的基本方针,改变传统、粗放的土地利用方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合理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加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引导土地利用走内涵挖潜与外延节约相结合的发展道路。
依据四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与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功能区划、城乡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和协调。统筹各类各业用地,妥善处理区域用地关系。优化用地结构和改善用地布局,促进经济建设和生态建设,提高经济、社会、环境综合效益。
四、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
按照建设生态友好型社会的要求,统筹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用地,推进土地资源综合整治,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保护,优先发展自然生态空间。
为落实《四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下达任务和保障公主岭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实现,规划期内全市努力实现以下主要土地利用目标:
一、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严格耕地保护,从紧控制耕地占用,确保耕地保有量不低于上级规划下达的控制指标。到2020 年末,全市耕地保有量不得少于
二、守住基本农田红线。强化基本农田管理,积极推进高产农田建设,确保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规划期内,基本农田面积稳定在
三、促进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严格执行用地标准,提高集约用地水平,保障建设用地合理需求。到2020 年末,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46940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总量不超过38969公顷,城镇工矿用地总量控制在7592公顷以内,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不高于
城乡和区域统筹的土地利用格局基本形成。按照公主岭市城镇体系规划确定的城镇体系空间结构和产业空间分布体系,不断优化城乡空间布局,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面积占城乡建设用地总面积的比例由2005年的18.85%增加到19.48%。
四、土地利用结构得到优化。农用地面积由2005年的
五、实行耕地占补平衡。至2020年,全市土地整理复垦和未利用土地开发增加耕地面积940公顷,保质保量完成“占一补一”任务。
六、水土流失和土地污染状况明显改善。森林覆盖率2020年达到10%以上,农用地特别是耕地污染的防治工作得到加强,农村环境质量显著提高。(详见附表1)
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
第一节 优先布设土地生态屏障用地
通过合理规划限建区和禁建区,提出合理的管制措施。主要是建设二十家子满族自治镇,占公主岭市总面积的6.25%。该区发展要以保护生态环境为主要目标,通过发展旅游休闲产业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提高居民收入。严格控制土地开发强度,严格控制建设量,对破坏的山体、水体和植被应有计划的修复,建立森林公园、文化园等不同级别和类型的保护网络,逐步形成生物多样性自然保护体系。增建污水和垃圾处理厂,在生态保护与建设的同时加强环境污染控制。
为了协调各部门、各行业之间的用地关系,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为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土地条件,根据土地利用目标和土地利用现状的实际,统筹归纳全市各部门、各行业的用地需求,经综合平衡分析,确定公主岭市各类用地结构调整方案。
一、稳步增加农用地面积
2005年公主岭市农用地面积34327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2.92%;2010年增加到343496公顷,占82.97%;2020年增加到345737公顷,占83.52%。与2005年相比,面积分别增加222公顷、2463公顷,比重分别提高0.05%、0.59%。
(一)严格保护耕地。2005年全市耕地面积
(二)适当增加园地面积。到2020年全市园地面积由2005年的
(三)扩大林地面积。2005年林地面积
(四)增加牧草地面积。2005年牧草地面积
(五)合理安排其他农用地面积。2005年全市其他农用地面积为
二、合理增加建设用地面积
2005年公主岭市建设用地面积4399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63%;2010年增加到44375公顷,占10.72%;2020年增加到46940公顷,占11.34%。与2005年相比,面积分别增加380公顷、2945公顷,比重分别提高0.09%、0.71%。
(一)有序增加城镇工矿用地面积。到2020年全市城镇工矿用地面积由2005年的
(二)合理增加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2005年全市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
(三)增加交通水利用地面积。到2020年全市交通水利用地面积由2005年的
(四)合理减少其他建设用地面积。2005年风景名胜设施用地面积
三、适度开发其他土地
2005年全市其他土地面积2670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45%,适度开发其他土地,待开发的未利用地主要是滩涂、裸地和荒草地。2010年减少到26106公顷,占6.31%;2020年减少到21300公顷,占5.15%;与2005年相比,面积分别减少602公顷、5408公顷,比重分别降低0.15%、1.3%。(详见附表2)
土地利用布局主要是围绕公主岭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排,优化配置各类用地空间布局,满足城乡发展建设用地实际需要,确保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得到落实,妥善安排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用地,保障公主岭区域经济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农用地总体布局
包括朝阳坡、黑林子、大岭、秦家屯、大榆树、怀德、八屋、十屋8个镇,占公主岭市总面积的41.39%。该区实施生态农业发展战略,引进高新品种、高新农业技术、高新农业设施,以农业生态化和现代化为总目标,统一规划,发展花卉、有机蔬菜和生态采摘观光农业等高附加值农业,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建设生态农业和绿色食品的生产基地。
(一)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
规划期间,全市耕地总面积保持不变,基于建设占用耕地、补充耕地等多方面考虑,对耕地面积在20个乡镇的分布做了合理调整。其中南崴子、苇子沟、环岭、刘房子四街道涉及到市城区扩展占用耕地,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减少了
优化基本农田布局。依据公主岭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农用地分等成果,科学调整基本农田布局,在为经济社会发展留出必要的、合理的用地空间的同时,优化基本农田布局,把质量较好的一般农田优先补划为基本农田,保证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将低等别、质量较差、因损毁、采矿沉陷和污染严重难以恢复、不宜农作的基本农田,零星破碎、区位偏僻、不易管理的基本农田调出。
(二)园地布局
调整改造现有园地,着力提高单产和效益,适当增加园地面积。园地发展应逐步由外延扩展转变到内涵提高上来,即完成由“量的增加”到“质的提高”的转变。规划期间园地重点向浅山区和丘陵地带发展,按照适宜性原则适当集中。不得占用耕地发展新果园,老龄园要逐步退耕;加强新增园地及现有中低产园地的改造和管理,着重调整品种结构,提高果品质量,提高园地单产和效益,着力发展优质果园,建立优质果产品基地。规划期内园地面积增加72公顷。
(三)林地布局
按照“严格保护、积极培育”的要求,以建设良好生态环境为目标,管好、用好现有林地,防止过度采伐和毁林开荒;加强荒山造林和疏林、灌木林地的改造,加快迹地更新,发展生态型林业体系,促进农林结合。规划期内要在重要生态区域,实施一批林业重点建设工程;在立地条件好的山区、丘陵区和平原“四旁”空闲地,建设一批以速生生态林、经济林为主的林业产业基地。规划期内林地面积增加7294公顷。
(四)牧草地布局
规划期内牧草地净增590公顷,都是由宜牧荒草地改造为牧草地。
包括桑树台、玻璃城子、毛城子、杨大城子、双龙和双城堡6个镇。实施草原保护工程,治理草原区沙漠化,恢复草原生态原貌;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完成全市20度以上坡的退耕还林还草工作;实施三北防护林保护工程,恢复改造过度采伐的防护林体系,发挥防护林在保护耕地和改善区域小气候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建设用地布局
(一)城镇工矿用地布局
结合公主岭市实际,规划以公主岭市域为一个有机整体,形成“三点一线”的空间格局,推动城镇经济发展。
深度开发我市的交通和区位优势,主动融入东北经济振兴和长春经济一体化中去,实现以路兴区、以路兴市。优化工业生产力布局。沿102线打造长平工业经济走廊,形成以老城区,岭东工业集中区、公主岭经济开发区为重点的“三点一线”的带状发展模式。完善功能定位,打造以科技园区为中心的农业科技推广板块,以公主岭经济开发区为中心的汽车零部件产业和物流业板块,以岭东工业集中区为中心的农副产品加工产业板块,以怀德工业集中区为中心的绿色食品加工产业板块和以老城区为中心的第三产业板块。坚持谁引进谁受益的原则,明确各乡镇和部门向区内引进大项目任务,加快项目进区步伐,公主岭经济开发区和岭东工业集中区要分别完成20亿元的项目建设任务,科技园区和怀德工业集中区要分别完成10亿元的项目建设任务,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实现各类生产要素向区内集聚,加速规模扩张,迅速把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建设成为我市的工业投入核心区、招商引资聚集区、科技创新示范区和经济发展增长区。
工矿用地按照“扶大限小”的原则进行管理,积极引导工业企业向公主岭市工业聚集区集中发展,在用地指标上尽量满足产业集聚区的用地需求,剩余指标按各乡(镇)的经济发展情况进行合理分配。
(二)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
合理安排农村宅基地,按照“控制增量、盘活存量”的原则,严格控制农村人均用地面积
第五章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第一节 基本农田示范区与粮食核心区建设
一、强力推进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
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要达到“基本农田标准化、基础工作规范化、保护责任社会化、监督管理信息化”的标准。基本农田示范区内采取高起点、高标准建设,加强区内土地的田、水、路、林的综合治理,增加农田水利基础配套设施,提高耕地质量,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在规划期内,要强力推进基本农田示范区的建设。
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首先要将规模土地综合整治区域内的村镇规划、产业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农业、林业、水利、交通等部门的发展规划,与土地综合整治规划统筹起来,力争做到规划起点高、标准高,使建设不重复、投资效益最大化;其次,各部门要紧密配合,做到统一立项、统一规划、统一工程招标、统一监管、统一验收的“五统一”原则;最后,资金统筹由政府引导,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专账管理、统筹安排、各记其功”的原则,充分发挥各项资金使用效益。积极扩展社会资金渠道,充分利用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等方式,吸引社会资金到新农村建设及农村其它基础设施建设上来。
二、加强百亿斤粮食建设核心区
在强力推进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提高基本农田质量的基础上,加强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
粮食核心区建设以强力推进中低产田改造为重点,以打造“中国黄金玉米第一城”为方向,加快除害兴利水利工程建设,大力推进农业科技创新,不断提高粮食稳产增产的支撑能力,努力提高农村劳动力综合素质,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完善粮食流通体系,增强以工补农能力,为粮食生产稳定增长提供可靠保障,带动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第二节 严格保护耕地
一、严格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制
各乡(镇)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负总责,乡(镇)长是第一责任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结果列为乡(镇)政府第一责任人工作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的乡(镇),由市政府联合国土资源局对其审批用地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按程序依法依纪处理直接责任人,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从严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
要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入手,通过严格供地政策,贯彻落实项目用地控制指标等措施,减少非农业建设对耕地的占用。加强建设项目选址和用地合理性评价与论证,把减少耕地占用作为选址方案评选的重要因素,确需占用耕地的应尽量占用等级较低的耕地。提高占用耕地的经济成本,逐步减少单位投资和单位产出占用耕地量。2006~2020年全市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1070公顷以内。
三、贯彻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各乡(镇)应加强对各类非农建设占用耕地与补充耕地的监管,确保建设单位切实履行补充耕地的法定义务,组织、落实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占补平衡。考虑到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规划期内补充耕地的途径应以农用地和农村居民点整理、工矿废弃地复垦为主。执行对项目建设占用和补充耕地的质量评价制度,确保不因建设占用造成耕地质量下降。鼓励剥离建设占用耕地的耕作层,并在符合水土保持要求前提下,用于新开垦耕地和基本农田建设。2006-2020年全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面积应不低于940公顷。
第三节 强化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
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基本农田保护力度,保持基本农田保有量不因经济建设发展而减少和降低了基本农田的质量。加强对违反土地管理法破坏基本农田的人和事的上报处理力度,严肃基本农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强力推进基本农田保护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工作,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公众依法用地和加强基本农田保护的认识。
一、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加强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的建设用地审查,严禁城镇村建设占用基本农田。符合法定单独选址条件的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因选址特殊,无法避让基本农田的,在用地预审和审查报批前,必须对选址方案、基本农田调整及补划方案等进行论证和听证。禁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绿化隔离带和防护林建设;禁止以农业结构调整为名在基本农田内进行挖塘养鱼、畜禽养殖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禁止临时工程用地和其他各种活动对基本农田耕作层造成永久性破坏。
二、加强基本农田建设
继续大力开展基本农田综合整治工作,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积极实施“沃土工程”,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提升基本农田地力等级和生产能力。
三、不断提高基本农田质量
公主岭市共调出基本农田
三、加强基本农田监管
各乡(镇)政府要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和基础建设,将基本农田落实到地块和农户,及时更新完善基本农田保护标志。按照国家统一规范,加强对耕地及基本农田的动态巡查和监测,在考核年向县国土资源局、农业局提交耕地、基本农田面积和等级情况监测调查资料,并对数据真实性负责。
第六章 建设用地调控
第一节 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总体要求,严控建设用地总量,用好建设用地增量,盘活建设用地存量,不断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缓解土地供需矛盾,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宜居城乡环境的形成,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
(一)加强建设用地总量控制
规划期间全市建设用地的调控要按照严控增量、盘活存量、管住总量、集约高效的原则,着力调整建设用地结构,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加大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力度,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切实推进土地利用向集约型利用方式转变。到2020年全市建设用地控制在46940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控制在38969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7592公顷以内。
(二)高效配置新增建设用地
按照区别对待、有保有压和“新增指标保重点,一般项目靠挖潜”的原则,合理安排各类建设用地增量指标,优先支持重点城镇发展用地及产业集聚区用地,重点保障符合产业发展政策和经济发展需求重点产业发展用地,保障哈尔滨至大连铁路客运专线等重大基础设施用地。规划期间,城乡建设用地新增5112公顷。
(三)加大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力度
继续加大对城镇闲置地、空闲地、低效使用和批而未供土地的清查与整合力度,按照法律法规和规划的有关要求,充分利用市场经济的手段引导和推动城镇土地置换。积极引导和推动工矿企业盘活存量土地,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大力推动农村居民点用地整治,挖掘农村建设用地潜力,扩大发展空间。
第二节 合理安排城镇村用地
一、合理调控城镇用地规模
2005年公主岭市城镇用地面积为3880公顷,到2010年、2020年全市城镇用地分别达到4221公顷、6607公顷。
二、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
2005年公主岭市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28152公顷,到2010年、2020年全市农村居民点用地分别达到28292公顷、31377公顷。
根据产业集聚区现状和基础,打破现有行政区划范围,依据产业发展特点,跨区域重点建设公主岭市产业集聚区。产业集聚区作为全市工业集中区,主要承担带动全市工业化、城镇化、以工补农、承载人口集聚等功能。在不断提高单位产出的同时,根据需要可适度扩大产业集聚区发展空间。
加快构筑产业联系紧密,空间布局合理,资源整合深度,区域特色明显的工业发展新格局。根据公主岭市工业现状和基础,重点建设公主岭经济开发区和怀德工业集中区。产业集聚区作为全市工业集中区,主要承担带动全市工业化、城镇化、城乡一体化、以工补农、承载人口集聚等功能。
一、公主岭经济开发区
公主岭经济开发区(范家屯)规划面积33.5平方公里,起步区面积4.85平方公里。要以汽车零部件、高新技术和农业产业化为发展重点,逐步形成支柱产业。
二、怀德工业集中区
怀德工业集中区规划面积19.83平方公里。起步区面积1.15平方公里。起步区的规划布局为两个工业园。即:绿色食品工业园、汽车零部件工业园。对于产业集聚区用地安排,建成区要内涵挖潜,盘活存量,发展区用地已纳入规划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指标给予保障,控制区以调整好各类用地布局为主,将控制区内的基本农田调出,为产业集聚区发展预留空间。
第四节 加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为加强对城乡建设用地的空间管制,促进集约节约利用土地,规划因地制宜的划定了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扩展边界和禁止建设用地边界,从而在区域范围内形成了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
一、允许建设区
允许建设区即城乡建设用地区,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所包含的范围,是规划期内新增城镇、工矿、村庄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的区域,也是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指标落实到空间上的预期用地区,规划期末面积38969公顷。该区要进一步强化中心城区的建设,提高对周边城镇与地区经济辐射作用。展开以102线为主发展轴。加快城镇建设步伐,形成以中心城区为中心,以重点乡镇为基点,重点突出的城镇布局。适度增加建设用地供给,促进经济快速发展。统筹区域产业及配套建设,引导产业集中建设、集群发展。重点保障中心城区的建设用地,提高经济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工业化和城镇化健康较快发展。
管制规则: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村或工矿建设发展空间,具体土地利用安排应与依法批准的相关规划相衔接;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应统筹增量保障与存量挖潜,确保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允许建设区边界(规模边界)的调整,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二、有条件建设区
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之外、扩展边界以内的范围。规划期末面积1820公顷。
管制规则:区内土地符合规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
三、限制建设区
限制建设区是指辖区范围内除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外的其他区域,总面积
管制规则: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开展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区域。区内禁止城、镇、村建设,严格控制线性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
四、禁止建设区
禁止建设用地区所包含的空间范围,是具有重要资源、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价值,必须禁止各类建设开发的区域,总面积为
管制规则:区内土地的主导用途为生态与环境保护空间,严格禁止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各项建设;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规划期内禁止建设用地边界不得调整。
第五节 保障基础设施及重大项目用地
坚持统筹规划、协调发展、配套建设、节约用地的原则,优化各类基础设施用地配置,着力提升现有设施等级,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防止盲目重复建设,促进基础设施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在加强基础设施和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同时,紧紧围绕“一区两业”(公主岭工业区和资源加工业、能源工业)及各乡镇进行完善配套,提升服务水平;重点保障“一区两业”和重大建设项目要求的出口路、区域间连接线、输变电设施、供水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垃圾处理站等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用地,确保建立比较现代化的基础设施条件。
一、能源建设用地
规划期间,全市安排独立建设项目主要包括公主岭大唐热电厂、风电(中国风电集团)项目、风电(华电集团)项目、风电(龙源集团)项目、中石化东北油气分公司松南气田八屋至长春二期项目、
长春南500KV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八屋至长春附线工程等,以上项目均为近期重点项目。
二、交通建设用地
规划期间,围绕公路、铁路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确保建立全市畅通、安全、便捷的公路、水路运输体系,重点保障哈尔滨至深圳高速公路、四乾公路等公路项目用地。
三、水利设施用地
规划期间,公主岭市将安排引松入平水利工程项目。(详见附表6)
第七章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调控
第一节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现状
一、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
公主岭市中心城区范围:北至军用机场,东、南紧邻102国道,西至南崴子村,面积44.28平方公里,建设用地空间增长边界范围内面积80.06平方公里。
二、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现状
2005年,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内农用地、建设用地、其他土地面积分别为2395.3公顷、2003公顷、30.1公顷。农用地中,耕地2223.2公顷,园地4公顷,林地105公顷,其他农用地63.1公顷。建设用地中,城镇用地1734公顷,采矿用地57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83.3公顷,交通用地98.5公顷,其他建设用地30.2公顷。其他土地中,水域7.9公顷,自然保留地22.2公顷。
第二节 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与布局
一、中心城区发展方向
城市性质:长春省会经济圈的重要战略节点,重要的农业科研基地,以农副产品加工、汽车零部件加工和仓储物流业为主导产业的宜居城市。
发展方向:城市建设用地应结合城区已有基础设施,由内向外逐步拓展,紧凑布局。生产性建设用地向东北方向发展,引导产业向岭东工业集中区集聚;公共设施用地及生活性建设用地向西南方向拓展,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形成城市中心。
到2020年,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总面积达到3561.2公顷,新增建设用地550公顷,其中建设占用农用地500公顷,建设占用耕地360公顷。
二、中心城区建设用地布局
规划期间将按照“工业向开发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规律,整合现状城乡建设用地,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以城镇建设为重点,优先保障各类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各类建设用地主要布局如下:
中心城区空间布局与区域空间相衔接,形成平行哈大发展轴带的“一心两翼”的空间布局形态。
1.中心更新:老城区是城市生活性功能、综合性服务功能的承载空间,也是体现城市历史的承载空间。铁路南部地区整理生活性功能的发展空间和商业发展空间;铁路北部地区整理科研功能的发展空间,加强对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控制,为体现城市历史文化底蕴创造条件。同时全面提升老城区综合环境品质,改善城市形象。
2.两翼伸展:城市功能空间呈两翼向东北和西南方向伸展。
“两翼”指岭西新区和岭东工业集中区。岭西新区位于老城区的西侧,是城市未来的行政、商务、文化中心和高科技产业中心,应大力发展,形成城市的现代化中心。岭东工业集中区位于老城区的东侧,是公主岭未来第二产业发展的重点地区,应全面整合,适当扩展,作为城市重要的产业基地和经济增长极来发展。
第三节 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管制分区
(一)允许建设区
指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所包含的范围,是规划期内新增城镇工矿用地规划选址的区域,也是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指标落实到空间上的预期用地区。规划中心城区允许建设区
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或工矿建设发展空间,具体土地利用安排应与依法批准的相关规划相衔接;
2、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应统筹增量保障与存量挖潜,确保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3、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
4、允许建设区边界的调整,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二)有条件建设区
有条件建设区指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之外,按照保护资源与环境优先、有利于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划定的城市建设扩展区域。规划中心城区有条件建设区
1、区内城镇工矿、农村居民点用地按允许建设区的要求进行管理,区内线性基础设施用地和其他独立建设用地按照限制建设区的要求进行管理。
2、区内土地符合规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应核减少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
3、在城镇工矿、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控制指标已经用完、且所有约束指标没有突破的前提下,报经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区内土地可安排用地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加挂钩的新增建设用地。
4、区内新增城镇工矿、农村居民点用地受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并与拆并建设用地规模挂钩,实行“先拆后建”。
5、区内建设占用的耕地,必须严格依靠辖区范围内的旧村庄拆并复垦补充。
6、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
(三)限制建设区
指除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外的其他区域,是城、镇、村、工矿的合理隔离带,规划中心城区限制建设区面积
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
2、区内新增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双重约束,禁止城、镇、村新增建设,严格控制线性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新增用地。
3、规划中已列明、且已安排用地布局的线性建设项目,符合规划;规划中未列明、或虽已列明但未安排用地布局的线性建设项目,须由规划批准机关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开发项目选址和用地的专家论证,论证通过后方可审批。
第八章 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
坚持土地开发和生态建设并重的原则,从源头上处理好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构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逐步改善和提高土地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公主岭市规划期间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安排将围绕加强土地生态保护与建设,保护基础性生态用地,重点加强卡伦水源保护区养林建设,逐步扩大天然林和经济林种植规模加大土地生态环境整治力度,因地制宜改善土地生态环境,促进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到2020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10%。
一、北部草原区
北部草原区包括桑树台镇、毛城子镇、玻璃城子镇、杨大城子镇等各乡镇,加强草原保护区建设,预计到2020年使该保护区荒漠化得到治理,草原植被得到恢复。
二、南部山区和北部林区
南部山区包括二十家子镇、龙山乡,北部林区为莲花山乡,这些地区为水土、物种保护区,到2020年预计使该区植被得到恢复,水土流失得到治理,该区原有的生态面貌得到复原,生物物种(包括林蛙等12种三类野生动物和大蟾蜍等17种四类野生动物),得到有效保护,数量得到增加,使该市南部山区和北部草原区的440种主要野生经济植物得到有效保护和开发利用。
三、黑土区和基本农田保护区
加强黑土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区建设,到2020年通过推行科学使用农药化肥试点、农田防护林改造和“三北”防护林工程、黑土地保护工程、辽河和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程等重点工程,使农业面源污染和规模养殖业污染得到治理,防护林体系得到更新完善,黑土壤流失现象得到解决,采石场、采沙场、砖场的违法行为得到纠正和处理,有机食品基地面积得到明显增加,原有的湿地得到恢复和保护。
第二节 构建土地利用生态环境格局
一、城乡一体化发展土地利用模式
要遏制城镇盲目外扩侵占农田,大力推进中心村建设,充分挖掘城镇存量和低效土地利用潜力,改变城镇土地利用效率低、功能紊乱、缺乏城镇生态建设用地空间的土地利用方式;加强城镇“园艺+新村+生态农业”建设,全面提高城镇生态环境质量;鼓励城镇实施“居民点—工矿—农田—园地”相间布局建设的模式。
二、平原特色农业土地利用模式
要大力推广节水型灌溉、节约型施肥、节约型施药相结合的资源节约型土地利用模式以及田、水、路、林、村相结合的农田综合整治模式,不断改善农田生态环境。建立高效农业示范区,在旱地平原发展白色农业产业带。
第三节 土地生态建设措施
一、构建生态良好的土地利用格局
因地制宜调整各类用地布局,逐渐形成结构合理、功能互补的空间格局,支持天然林保护、自然保护区建设、基本农田建设等重大工程。
二、巩固生态退耕成果
切实做好已退耕地的监管,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促进退耕地区生态改善、农民增收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在调查研究和总结经验基础上,严格界定生态退耕标准,科学制订和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建设规划,切实提高退耕还林的生态效益。
三、加强退化土地防治及矿区废弃地的整治
积极运用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和耕作措施,综合整治水土流失;加快风蚀沙化土地防治,合理安排防沙治沙项目用地,大力支持沙区生态防护体系建设;综合运用水利、农业、生物以及化学措施,集中连片改良盐碱化土地;建立土壤环境质量评价和监测制度,严格禁止用未达标污水灌溉农田,综合整治土壤环境,积极防治土地污染。
按照“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加强各类矿区废弃地的整治管理。矿区废弃地的整治与生产建设必须统一规划、同步进行。要及时整治工矿建设新增的废弃地,努力做到新增废弃地全部得到整治。要制定鼓励政策,使历史遗留的工矿废弃地,尽可能分期得到整治。整治土地优先作为耕地,同时遵循适宜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宜林则林、宜渔则渔、宜牧则牧。
第九章 土地用途分区管制
根据土地用途和管制目标的差异将全市土地利用划分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林业用地区、牧业用地区、城镇村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用地区和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共7类。
一、基本农田保护区
保护区范围:为便于对基本农田实施总体保护而划定的区域,该区域土地总面积
主要分布在黑林子镇、怀德镇、双城堡镇、杨城子镇、玻璃城子镇、秦家屯镇。
管制规则:
(一)区内土地主要用作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田道路、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区内的一般耕地,应按照基本农田管制政策进行管护;
(二)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整理、复垦或调整为基本农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三)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禁止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房、建窑、建坟、挖砂、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四)区内鼓励开垦基本农田建设,可进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的建设;
(五)区内严禁安排城镇村建设用地和未列入项目清单的其他非农建设项目;
(六)在不突破多划的基本农田规模的前提下,难以确定具体位置并列入规划项目清单的独立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时可以不再补划。项目详见附表9:
二、一般农地区
用地范围:一般耕地区主要指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和种植园用地和通过土地整理、复垦与开发补充的耕地和园地,以及畜禽和水产养殖用地以及为农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农田防护林、农村道路、农田水利等其他农业设施以及农田之间的零星土地。总面积
管制规则:
(一)控制用地区内的耕地转变用途,坚持“农地、农有、农用”的原则,既要限制农地非农化,又要限制用地内部用途的变更;
(二)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规划,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不减少;耕地总量减少的,应由责任单位在规定期限内组织开垦与所减少耕地的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
(三)区内现有非农业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未利用地应当优先整理、复垦、开发为耕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能扩大其面积;
(四)不得破坏、污染或荒芜区内土地,禁止占用耕地进行除农田防护林之外的各类造林、绿化带建设活动。制止耕地抛荒现象,凡以各种名义占而未用的耕地,没办手续的一律退还原农村承包者耕种;对已办审批手续近期不用的,应继续由集体安排农民耕种。
三、林业用地区
用地范围:林业用地区是指为林业生产发展和保护、改善生态环境条件划分的用地区域。主要包括现有的有林地、灌木林、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迹地和苗圃;已列入生态保护和建设实施项目的造林地以及规划期间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等活动增加的林地。规划期末面积41402公顷。
主要分布在龙山乡、二十家子镇、杨城子镇、桑树台镇。
管制规则:
(一)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林业生产,以及直接为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营林设施;
(二)区内现有非农业建设用地,应当按其适宜性调整为林地或其他类型的营林设施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三)区内零星耕地因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需要可转为林地;
(四)未经批准,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活动。
四、牧业用地区
牧业用地区是指发展畜牧业需要划定的土地区域。包括现有的人工、天然草地,其中已划入其他土地区的除外;规划确定为畜牧业使用的宜牧后备土地资源;上述土地范围内其他类型的零星土地。本区土地面积2809公顷。
本区土地用途管制规则为:
(一)区内的土地主要供畜牧业生产使用;加强草场管理,积极创造条件,开发优质饲草资源;
(二)鼓励牧业用地区内影响畜牧业生产或现状用途不适宜的其他土地,调整到适宜的用地区;鼓励陡坡耕地还林还草,并做好新垦草地的培肥工作;
(三)保护优良草场。开垦牧草地的,必须避免造成水土流失、荒漠化、盐渍化等生态环境问题,并依照有关规定批准后方可实施。
五、城镇村建设用地区
用地范围:现有的城市、建制镇和村庄建设用地,包括规划期新增的城市和建制镇建设用地。规划期末面积37984公顷,散布于全市各乡镇,该区要强化以中心城区建设为中心,加快范家屯镇、怀德镇和杨大城子镇等重点城镇建设,适度增加建设用地供给,促进经济快速发展。统筹区域产业用地结构和布局,立足发挥比较优势,支持主导产业及配套建设,引导产业集中建设、集群发展。重点保障中心城区的建设用地,提高城镇集聚程度和经济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工业化和城镇化健康较快发展。
管制规则:
(一)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城镇建设,须符合经批准的城市、建制镇建设规划;
(二)区内城镇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
(三)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
(四)允许建设区边界(规模边界)的调整,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五)有条件建设区内土地符合规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
(六)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
六、独立工矿用地区
用地范围:该用地区在全市零散不均匀分布,在各工业园区、开发区分布较多,其他乡镇也有一定面积分布。2020年全市独立工矿用地区总面积为985公顷。
管制规则:
(一)区内土地主要用于采矿业以及不宜在居民点内配置的工业用地;
(二)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工矿建设规划;
(三)区内因生产建设挖损、塌陷、压占的土地应及时复垦;
(四)区内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
(五)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
七、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本区主要包括水源保护区(卡伦水源保护区、东辽河水源保护区、范家屯平洋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二十家子风景区范围。土地总面积约
管制规则:
(一)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内土地主要用于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包括主要河湖及其泄洪滞洪区、重要水源保护区、地质灾害危险区等。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的开发建设活动;
(二)禁止直接向水源保护区内排放不达标的工业、生活废水,倾倒、堆置建筑垃圾和固体废弃物,从事养殖活动的养殖水面应按照湖泊保护的有关要求保护水体不受污染;
(三)加大对滩涂的绿化,鼓励对河堤进行植树造林,防止水土流失,维持生态平衡。(详见附表3)
第十章 土地整治
围绕耕地保护和新农村建设,全面推进土地整理,适度开发后备土地资源,组织实施土地整理、开发重大工程,提高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能力。
加强农用地整理,积极稳妥地开展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重点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平原区整理重点是加强农田林网建设,改善排灌条件,实行新技术,改明渠为埋管,达到节地节水的效果,对农村道路做好规划,主要的农村道路要提高路面等级,该归并的生产路进行归并,并对零星地类进行开发利用;丘陵区整理重点是填沟平壑,平整土地,加强防护林建设,防治水土流失,改善排灌条件,主要灌溉渠道硬化,田间实行地埋管浇灌;山地区整理方向主要是把坡耕地改为梯田,以利保水保肥。农用地整理资金要向粮食生产核心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土地整理重大工程倾斜,组织实施粮食主产镇基本农田整理工程。规划期内,通过农用地整理新增耕地940公顷。
加快历史遗留废弃地复垦。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用途适宜、经济可行的要求,立足优先农业利用、恢复生产功能、鼓励多用途使用、改善生态环境,结合公主岭市砖瓦窑治理工程,加快闭坑矿山、挖损压占等废弃土地的复垦,合理安排复垦土地的利用方向、规模和时序。规划期内,通过工矿废弃地复垦新增耕地
加强生产建设中废弃地的复垦。组织实施重点矿产基地土地复垦工程,推进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加强采矿废弃地复垦利用。推广先进的土地复垦工程、生物技术,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和产出率。结合市、县重点工程建设,推进重点地区土地复垦,及时、全面复垦新增工矿、水利和交通沿线废弃地。
严格落实土地复垦法定义务。按照“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由造成土地破坏的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履行复垦义务,落实土地复垦责任制,在规划期内土地复垦不欠新账。
适度开发宜农未利用地。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合理确定土地开发的用途和规模,稳步开发山坡地、荒草地,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利用。规划期内,通过未利用地开发补充耕地
促进开发土地的可持续利用。进一步规范宜农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加强土地开发调查评价,深化土地开发的经济、技术、生态可行性研究,严禁陡坡开垦、毁林开荒等行为。切实做好开发土地的后续管理工作,实现开发一块、利用一块、稳定一块,确保被开发土地得到有效利用和管理。
第二节 土地整治项目安排
一、土地开发重点区域
土地开发复垦整理是根据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以及土地资源的适宜性,增加农用地面积尤其是耕地面积;提高农用地质量,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促进土地集约利用;改善农业生产和农村人居条件,保护和建设生态环境。2006-2020年公主岭市实施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37个。
土地整理区域包括桑树台镇、双城堡镇、玻璃城子镇。
土地复垦重点区域分布于刘房子镇、二十家子镇。
土地开发重点区域为未利用地开发区,分布于怀德镇、双城堡镇、杨城子镇、永发乡。
规划期间,优先开展实施国家级和省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结合特色农业生产基地建设,重点推进东辽河十屋耕地整理区、杨大城子镇耕地整理区土地整理项目,努力提高耕作条件和质量,项目范围面积
规划期间公主岭市土地整理开发具体项目规模与布局见附表5。
至2010年,公主岭市将实施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主要有公主岭市四门李流河域综合整理、小河沿流域综合整理区、卡伦河上游综合整理区、北大河流域综合整理区、育林乡废弃地、莲花山乡盐碱地、南崴子镇拌料厂、和气乡废弃地、东北三乡镇开发区综合整理区土地整理项目,预计新增耕地面积
2011-2020年实施的项目有东辽河十屋耕地整理区、杨大城子镇耕地整理区、桑树台长江耕地整理、毛城子耕地整理、西北两乡镇开发区、盐碱地开发,预计新增耕地面积580公顷。
第三节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程
为缓解土地供需矛盾,推进集约节约用地,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按照“符合规划、保护耕地、增减平衡、保护农民利益、节约集约用地、层级管理”的基本原则,做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
该工程以范家屯镇、怀德镇等乡镇为重点,以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为目标,建新地块主要集中在城镇建设用地扩展区,拆旧地块以闲置农村宅基地和废弃独立建设用地为主。规划期内,安排闲置农村居民点拆旧区
一、项目资金
(一)加强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资金的收缴,加大财政投入,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融资体系;
(二)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力度,循序渐进,根据经费情况,先易后难安排项目;
(三)在资金筹措中,要实施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机制,制定互利双赢的市场化经济运作办法,引导吸纳社会资金投入土地开发整理工作。
(四)制定土地开发整理的补贴和奖励办法,制定因土地开发整理而迁并居民点的补贴和奖励办法,从经济上引导鼓励土地开发整理行为,保证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的顺利实施。
(五)加强对土地开发整理资金的管理,并建立完整的资金审计制度,确保土地开发整理资金的正确使用和发挥最大效益。
二、技术保障
(一)建立数据库
在本次规划的基础上,建立土地后备资源数据库、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库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库,以便于对项目的立项、实施、以及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进行管理。
(二) 健全机构建设,加强人才培养
加强与外省市及其他区县的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先进技术和经验,进一步充实我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和各区县分中心的力量,加强对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我市土地开发整理专业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强土地科学管理
充分利用“3S”(GPS、RS、GIS)等现代科技手段,加强对土地开发整理的动态监测,建立土地开发整理的动态监测信息系统,实时监督土地开发整理的实施情况,了解规划区范围内土地开发整理的行为和项目进展情况,提高规划管理水平,保证规划的顺利实施。
三、管理措施
(一)尽快完善有关政策措施,建立促进土地开发整理良性发展的长效机制
从推动土地开发整理事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尽快出台有关配套政策措施,为规划的贯彻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1.土地开发整理权属调整的相关政策,保障土地所有者、使用者和投资者在土地开发整理中的合法权益,为农地整理的全面推进奠定基础;
2.土地开发整理后形成的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上市交易政策,以调动农民和社会力量参与土地开发整理的积极性。
(二)加强统一领导,促进部门协调
建立由地方政府主要领导为核心的常设土地开发整理工作领导小组或办公室,负责规划实施全过程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土地、农业、林业、水利、交通、电力、城市规划、环保等部门要加强协调和配合,部门规划要彼此衔接,重大工程要统一论证,具体项目要尽可能组合配套。
(三)健全规划体系,强化项目的规范管理
要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和规划设计,形成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规划设计相衔接的规划体系。要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管理的程序,强化项目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管理,要参照国家级项目管理程序,市级项目立项也要开展可行性研究和规划设计及预算,并据此进行工程招投标、监理和竣工验收,提高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质量。
(四)积极引导公众参与,奠定土地开发整理的群众基础
土地开发整理工作是一项与广大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业,要深入宣传土地开发整理政策,增进群众对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动员、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土地开发整理,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创新能力,创建土地开发整理的民主形式,建立有效的社会监督,监督规划的落实,奠定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得以顺利实施的群众基础。
第十一章 乡镇土地利用调控
一、市域中心城市:是市域政治、经济、文化、信息、交通中心,是以农畜产品生产加工、农业科技研发利用、汽车工业配套为主导产业的生态经济城市,即公主岭市市区。
二、市域副中心城市:是市域经济、文化的副中心,担负着与长春市的经济文化联系的重任,即范家屯镇。
三、资源型城镇:是以资源开采及农副产品加工等功能为主的城镇,即八屋镇、十屋镇、陶家屯镇、二十家子镇、龙山镇。
四、集贸型城镇:是以集市贸易为主的城镇,即怀德镇、杨大城子镇、秦家屯镇、大岭镇。
五、加工型城镇:是以农副产品的集散加工功能为主的城镇,市域内的其他乡镇均具有这一职能。
中心城区:2020年市区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3561.2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为3410.7公顷;城镇工矿用地为3380.8公顷。
龙山乡:2020年龙山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815.8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为523.5公顷;城镇工矿用地为26公顷;耕地保有量为5250.1公顷,其中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4783.1公顷。
二十家子镇:2020年二十家子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860.6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为729.0公顷;城镇工矿用地为168.6公顷;耕地保有量为5999.9公顷,其中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5349.1公顷。
南崴子街道:2020年南崴子街道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201.9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为987.3公顷;城镇工矿用地为141.9公顷;耕地保有量为6414.9公顷,其中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5811.9公顷。
苇子沟街道:2020年苇子沟街道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08.5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为87.5公顷;城镇工矿用地为39.9公顷;耕地保有量为453.6公顷。
环岭街道:2020年环岭街道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449.9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为1243.9公顷;城镇工矿用地为56.4公顷;耕地保有量为5587.3公顷,其中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4700公顷。
刘房子街道:2020年刘房子街道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895.1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为1596公顷;城镇工矿用地为192公顷;耕地保有量为9493.2公顷,其中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8066.3公顷。
黑林子镇:2020年黑林子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3191.9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为2400.8公顷;城镇工矿用地为164.3公顷;耕地保有量为17663.6公顷,其中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6427.1公顷。
陶家屯镇:2020年陶家屯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567.9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为1375.7公顷;城镇工矿用地为95.1公顷;耕地保有量为8567.1公顷,其中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7838.1公顷。
范家屯镇:2020年范家屯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3698.4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为3017.4公顷;城镇工矿用地为1153公顷;耕地保有量为11655.9公顷,其中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7522.1公顷。
响水镇:2020年响水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480.6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为1418.2公顷;城镇工矿用地为87.7公顷;耕地保有量为11519公顷,其中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0363.4公顷。
大岭镇:2020年大岭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061.3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为1814.7公顷;城镇工矿用地为210.6公顷;耕地保有量为11255公顷,其中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7950.9公顷。
永发乡:2020年永发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330.8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为1135.5公顷;城镇工矿用地为26.5公顷;耕地保有量为10406.4公顷,其中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9613公顷。
怀德镇:2020年怀德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4295.9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为3895.1公顷;城镇工矿用地为293.2公顷;耕地保有量为33881.1公顷,其中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31252.4公顷。
双城堡镇:2020年双城堡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952.9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为2761.1公顷;城镇工矿用地为175.6公顷;耕地保有量为30794.2公顷,其中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28837.8公顷。
双龙镇:2020年双龙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977.3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为903公顷;城镇工矿用地为53.6公顷;耕地保有量为9031.3公顷,其中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8405.6公顷。
杨城子镇:2020年杨城子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307.8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为1840.6公顷;城镇工矿用地为238.6公顷;耕地保有量为18563.7公顷,其中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7154.3公顷。
毛城子镇:2020年毛城子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061.9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为1017.5公顷;城镇工矿用地为70.4公顷;耕地保有量为12061.6公顷,其中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1521.2公顷。
玻璃城子镇:2020年玻璃城子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626.8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为1528.3公顷;城镇工矿用地为140.4公顷;耕地保有量为16533公顷,其中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5134.6公顷。
朝阳坡镇:2020年朝阳坡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314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为1242.5公顷;城镇工矿用地为101.9公顷;耕地保有量为9531公顷,其中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8966.3公顷。
大榆树镇:2020年大榆树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210.9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为1081.5公顷;城镇工矿用地为106公顷;耕地保有量为8804公顷,其中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7807.5公顷。
秦家屯镇:2020年秦家屯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815.6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为1572.9公顷;城镇工矿用地为197.3公顷;耕地保有量为14908.1公顷,其中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3850.3公顷。
八屋镇:2020年八屋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253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为1161.2公顷;城镇工矿用地为202.1公顷;耕地保有量为10533公顷,其中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9188.1公顷。
十屋镇:2020十屋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393.1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为1229.7公顷;城镇工矿用地为136公顷;耕地保有量为11829.6公顷,其中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1140公顷。
桑树台镇:2020年桑树台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168.5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为995.4公顷;城镇工矿用地为134.1公顷;耕地保有量为7128.5公顷,其中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7680公顷。
第十二章 近期规划
根据公主岭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公主岭市发展总体目标:“十一五”期间,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预期2010年末,经济总量比2005年翻一番左右;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取得成效,结构比例趋于合理;城市化与工业化步伐加快,基本达到中等城市的标准;城乡居民收入大幅增长,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显著提高;社会各项实业取得长足进步,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为实现“十一五”期间公主岭市发展总体目标,应合理安排各类用地,在保护生态环境前提下,保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土地利用方式由粗放向集约转变,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明显改善,土地产出率和综合利用效益有比较显著的提高,为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土地保障。
二、近期土地利用目标
2006-2010年,公主岭市建设占用耕地和生态退耕减少耕地控制在568公顷以内,补充耕地量不得低于360公顷,到2010年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290568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得少于258881公顷。
(二)建设用地控制目标
到2010 年末,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
(三)土地整治目标
到2010年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
三、各乡镇近期主要用地规划目标
中心城区:2010年市区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龙山乡:2010年龙山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二十家子镇:2010年二十家子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南崴子街道:2010年南崴子街道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苇子沟街道:2010年苇子沟街道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环岭街道:2010年环岭街道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刘房子街道:2010年刘房子街道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黑林子镇:2010年黑林子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陶家屯镇:2010年陶家屯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范家屯镇:2010年范家屯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响水镇:2010年响水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大岭镇:2010年大岭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永发乡:2010年永发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怀德镇:2010年怀德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双城堡镇:2010年双城堡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双龙镇:2010年双龙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杨城子镇:2010年杨城子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毛城子镇:2010年毛城子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玻璃城子镇:2010年玻璃城子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朝阳坡镇:2010年朝阳坡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大榆树镇:2010年大榆树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秦家屯镇:2010年秦家屯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八屋镇:2010年八屋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十屋镇:2010年十屋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桑树台镇:2010年桑树台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第二节 重点项目安排
一、基础设施项目用地安排
2006-2010年期间全市安排基础设施项目用地面积共计323.75公顷,重点满足交通运输、水利设施以及独立建设项目用地。
(一)交通运输建设项目
2006-2010年全市交通运输项目包括公主岭-长岭、公主岭-二龙湖、公主岭-景台、长双线、八烧线、八屋-双城堡、伊怀线、怀茂线、四乾线、公主岭市环城公路、大岭-义和、横街-三县堡、卧虎-十屋、十屋-前进、杨城子-前进、村村通水泥路等交通建设项目用地共计201公顷,至2010年全市交通运输用地面积达到8966公顷。
(二)能源建设项目用地
2006-2010年全市独立建设项目包括公主岭大唐热电厂、风电(中国风电集团)项目、风电(华电集团)项目、风电(龙源集团)项目、中石化东北油气分公司松南气田八屋至长春二期项目、长春南500KV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八屋至长春附线工程等能源用地面积共计122.75公顷,至2010年全市能源建设项目用地面积达到1879公顷。
2006-2010年期间公主岭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的主要任务是:补充公主岭市新增建设占用耕地,保证耕地占补平衡。到2010年,全市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增加耕地有效面积360公顷,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确保耕地保有量达到 290568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在257881公顷。
2006-2010年期间全市实施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包括公主岭市四门李流河域综合整理、小河沿流域综合整理区、卡伦河上游综合整理区、北大河流域综合整理区、育林乡废弃地、莲花山乡盐碱地、南崴子镇拌料厂、和气乡废弃地、东北三乡镇开发区综合整理区土地整理项目,预计新增耕地面积360公顷。
第十三章 规划实施措施
一、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法律地位。制定相关专项法规,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土地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以及统筹城乡建设中的基础地位和龙头地位,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加强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中的作用。
二、建立与国家有关规划法律配套的专项法规条文,以此明确国家有关规划实施管理的目标、方针;协调基本农田保护规划与其他规划的关系,使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三、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规则,逐步建立土地用途转换预评价制度,依法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
一、完善规划管理机构设置,充实规划管理力量,建立专门机构协助政府制定和实施规划。
二、建立土地规划资质管理制度。取得规划编制资质的单位才可承担规划编制任务,对从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人员实行规划师资格确认制度。
三、完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建立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机制。对各类用地的开发分门别类制定严格的约束条件,严格土地利用密度和容积率,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总量,实施城镇建设用地增加和农村居民点减少相挂钩;禁止不符合规划用途的土地利用行为,对违反规划用途的土地利用行为制定有力措施予以纠正。
四、探索建立规划许可制度,依据规划调控土地利用规模、结构、空间布局和时序,切实解决脱离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选址、立项的问题。
一、建立和完善土地利用税费调节体系,加大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增加占用耕地成本,提高新增建设用地的门槛,提高存量土地保有成本,促进存量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以及规范农用地转用行为,抑制建设用地盲目扩张。
二、在保障规划实施的前提下,积极探索促进规划实施的激励机制。研究制定有利于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有利于统筹城乡与区域用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的经济措施,探索土地整理折抵、建设用地置换、农村建设用地减少与城镇建设用地增加相挂钩等机制,解决建设用地指标“时空”不匹配的问题。
三、建立健全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的财政补贴机制,探索实施山区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等途径鼓励土地资源与环境保护。
一、加强宣传力度,采用报纸、电视或互联网等媒体手段向社会广泛宣传,扩大宣传面。
二、完善规划公众参与制度,强化社会舆论对规划实施的监督。
三、健全规划编制与实施的公示制度,按照公正、公开和便民原则完善土地规划听证制度。
一、加快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步伐,结合规划成果建档备案,采用GIS 技术辅助规划编制和实施规划管理,实现规划管理实时监控与评价;采用GPS技术定位;实行国土资源系统全程联网管理。
二、利用先进的信息手段,加强对规划实施状况的动态监管,重点监测城镇建成区、扩展区、村镇建设区、旅游用地区、工矿用地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的土地利用动态变化。
三、建立土地集约利用评价体系,加快土地利用管理基础信息数字化建设,实现项目用地科学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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