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满族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调整方案
文本
龙山满族乡人民政府
二○一七年四月
目 录
一、乡域概况...................................................................................... 1
二、调整完善目的.............................................................................. 1
三、调整完善依据.............................................................................. 3
四、调整完善期限.............................................................................. 4
五、规划范围...................................................................................... 4
第二章 土地利用现状............................................................................ 5
一、土地利用现状结构...................................................................... 5
二、土地利用特点.............................................................................. 5
三、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 6
第三章 规划目标与控制指标................................................................ 7
一、土地利用战略目标...................................................................... 7
二、主要控制指标.............................................................................. 8
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 9
一、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的原则.............................................. 9
二、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9
三、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11
第五章 调整后主要用地安排.............................................................. 13
一、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 13
二、建设用地.................................................................................... 14
三、基础设施用地保障.................................................................... 14
四、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15
五、土地整治及其管制措施............................................................ 16
第六章 调整后土地用途分区管制..................................................... 17
一、土地用途分区的依据与分区类型............................................ 17
二、土地用途区及管制规则............................................................ 17
三、建设用地管制分区.................................................................... 21
四、“三线”划定................................................................................. 23
第七章 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保护情况............................................. 25
一、已有基本农田划定和调整情况................................................ 25
二、规划基本农田落实情况............................................................ 25
三、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与监管措施................................................ 26
第八章 村土地利用控制...................................................................... 28
一、村土地利用方向和重点............................................................ 28
二、村土地利用指标控制................................................................ 28
三、村土地利用统筹协调................................................................ 28
第九章 规划实施与管理...................................................................... 30
一、建立规划实施的保障机制........................................................ 30
二、建立规划实施的激励机制........................................................ 33
三、建立规划实施的评估机制........................................................ 35
第一章 前言
龙山满族乡地处公主岭市最南部,距公主岭市区25公里,东邻伊通满族自治县靠山镇、南傍二龙湖、西与梨树县隔东辽河相望、北与二十家子满族镇接壤。全镇幅员面积为146.7平方千米,耕地面积5656公顷,总人口1.52万人,其中农业人口为1.2万人。下辖泉眼、翻身、仙山、沿河、建设、土门岭、民族、和平8个行政村,64个自然屯。全乡有学校4所、卫生院1所。龙山满族乡紧靠国家二A级景区二龙湖水库,境内有公主岭市最高峰——鸡冠山、市级文物保护景点——神仙洞。
龙山满族乡社会总产值2.5亿元,农村经济总收入2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02万元。播种面积5656公顷,粮食总产量56149吨。黄牛存栏4976头,出栏4238头;生猪存栏12555头,出栏30117头;羊存栏1775只,出栏4828只;禽存栏23.8万只,出栏16.7万只。全乡有机动车130台,完成全程机械化3万亩;完成高光效任务0.4万亩。泉眼村民丰牧业有限公司已与北京精气神公司合作,建设生态山黑猪繁育基地。该镇引进源卉发万亩生态玫瑰园项目一个,总规划面积10000亩,计划投资1亿元,阿布边种植边产出鲜花为前提,第三年进入盛花期后年加工产值可达4亿元。
为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统筹龙山满族乡有限的土地资源,促进土地资源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不断增强土地资源对全市社会经济发展的保障能力,实现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公主岭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对龙山满族乡土地利用要求和安排,编制了《龙山满族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
(一)落实市局下发的各项调控指标
根据市局下发的各项指标,坚持“应保尽保、量质并重,节约集约、优化结构,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基本原则,并将主要指标落实到地块。
(二)推进“三线”划定与“多规合一”
通过规划调整完善,统筹耕地保护、城乡发展和生态建设,协调各类各业用地,确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和空间布局,保证基本农田数量足、质量好、能保住。以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为基础,结合城市规划等相关规划,做好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建设用地适宜性、限制性评价,避让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避开蓄滞洪区、地质灾害高危险地区、矿产采空区等,充分利用线型基础设施和自然地物边界综合确定。以确保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为底线,在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脆弱区等区域划定最核心的生态保护空间,确定生态保护红线的边界,严格用地管控。“多规合一”结合“三线”划定,以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底盘”,稳妥推进,着力解决各相关规划衔接不够等关键性问题。
(三)更新规划数据库与图件
将规划调整指标和用地布局落实到规划数据库中,编制调整后的规划图件,做到图、数、实地一致。
(一)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6号);
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8年1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7号)。
4、《土地复垦条例》。
(二)政策、文件依据
1、《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调整方案》;
2、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
3、《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吉国土资规发〔2015〕97号);
4、《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的通知》(吉国土资发〔2016〕132号);
5、国土资源部和农业部《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0号)。
(三)技术依据
1、《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5-2010);
2、《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1022-2009);
3、《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1028-2010);
4、《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技术指南>》(吉国土资规发[2016]147号)。
(四)其他依据
1、与二次调查衔接后的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公主岭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年-2020年)》。
规划期限:2006-2020年;
规划基期年:2005年;
调整完善基准年:2014年;
调整完善目标年:2020年。
以“二调”2014年变更成果为基础,本次规划调整完善范围为龙山满族乡乡域范围,总面积140.98平方公里。
第二章 土地利用现状
2014年全乡土地总面积为14098公顷,其中农用地10674公顷,建设用地2843公顷,其他用地581公顷。
(一)农用地
农用地中,耕地565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0.12%;林地475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3.75%;其他农用地25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78%。
(二)建设用地
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为55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95%,其中城镇工矿用地2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19%,农村居民点用地53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3.76%;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228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16.22%。
(三)其他土地
龙山满族乡其他土地面积为58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12%,其中水域面积23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69%;自然保留地面积为34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43%。
(1)土地利用水平偏低,浪费现象严重,各业发展依赖抢占耕地扩大规模,缺乏内部挖潜、盘活存量的用地观念,造成用地不经济,土地亩产值偏低的局面。
(2)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较大,分布零散,非农建设用地发展速度较快,农用地与非农用地之间矛盾日益尖锐。
(3)土地利用缺乏客观安排和长远计划,使土地资源及其生态环境遭到一定程度的破坏,影响了土地潜力发挥和土地利用的良性循环,同时也影响了土地的永续利用。
(1)农用地占据绝对比重,城乡和独立工矿用地规模偏小,土地利用结构比较单一。
(2)建设用地内部结构不合理,农村居民点用地占龙山满族乡建设用地面积的18.68%,交通、水利设施、基础设施用地偏少,缺少与旅游相关的配套设施。
第三章 规划目标与控制指标
贯彻落实县级“生态优先、保护耕地、空间优化、节约集约”的土地利用战略,切实转变规划理念,从而构筑“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优化”的空间格局,实现“调结构、优格局、促发展”的总体目标,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规划形成以四梨公路、环城公路等主干道路为交通轴的空间骨架,以沿公路为重点建设用地布局的土地利用空间格局,促进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的有机融合和协调统一。
(一)坚守耕地保护,确保质量并重
转变耕地保护理念,切实从重数量轻质量的传统耕地保护观念向耕地数量与质量并重的耕地保护观念转变,积极落实区(县)级下达的耕地保护任务。规划期间通过严格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强化管控优质耕地;通过有序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全面提升耕地质量等级;通过严格执行耕地“占多少、垦多少”、“先补后占”、“占水补水、占优补优”政策,实现耕地数量和质量的双保护。
(二)优化国土空间,加强空间管护
合理优化国土空间,科学保障生产、生活、生态用地。规划期间通过严格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确保生态安全和粮食生产安全;通过合理划定建设用地扩展边界,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优化建设用地内部空间结构,强化空间管护,切实实现从“指标规划”向“空间规划”的转变。
(三)落实节约集约,盘活存量用地
坚持资源节约优先战略,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规划期间从新增建设用地“节流减量”、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增效”、批而未供土地“减量加速”、城乡低效用地“再次开发”等方面全面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并积极探索构建增量撬动存量新机制,切实实现规划从“增量供地向存量要地”的转变。
(一)耕地保护目标
到2020年,全乡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246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597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率为87.63%。
(二)建设用地控制目标
到2020年,龙山满族乡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2898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507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26公顷以内。
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
(一)严格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按照上级下达指标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质量有提升。
(二)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优先保证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用地,强化重点区域土地利用调控。
(三)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充分利用存量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将城乡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挖掘用地潜力。
(四)保护生态环境,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规划期内,稳定农用地面积,积极调整农用地内部结构,充分发挥各类用地的多重功能;在保障各业各类用地合理用地需求合理的前提下,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增长,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内部结构,重点保障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合理增长,有序满足电力能源等基础设施用地需求;在不影响生态环境前提下,适度开发其他土地。按照稳定农用地、调控建设用地、适度开发其他土地的思路进行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一)农用地调整
1、耕地
规划至2020年,耕地面积调整为5246公顷,相比调整前减少338公顷。
2、林地
规划至2020年,林地面积保持不变,仍为5035公顷。
3、其他农用地
规划至2020年,其他农用地调整为306公顷,相比调整前增加288公顷。
(二)建设用地调整
规划至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2898公顷以内,占土地总面积的20.56%,较调整前增加57公顷。
1、城乡建设用地
规划至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50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60%,较调整前减少63公顷。
(1)城镇工矿用地
规划至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调整为2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18%,较调整前减少1公顷。
(2)农村居民点用地
规划至202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调整为48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41%,较调整前减少62公顷。
2、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
至2020年,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调整为239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6.96%,较调整前增加120公顷。
(三)其他土地调整
规划2020年,其他土地面积55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3.97%。对其他土地的调整主要集中于对荒草地的开发。
(一)农用地布局优化
1、耕地及基本农田布局
以平原区、郊区为重点,推行农业机械化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严格保护耕地,建立永久性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形成基础农业的集中发展区,确保农业的基础地位。按照“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规划期末全乡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主要分布区域为:建设村、翻身村、和平村、民族村等4个村。
2、园地布局
管好、用好现有园地。主要布局在翻身村。
3、林地布局
现有林地,加强低效林的更新改造;重点加强农田防护林网以及河流两侧护岸林、道路两侧护路林建设。主要布局在民族村、泉眼村、建设村,其他村也有部分分布。
4、其他农用地布局
积极建设畜禽养殖小区,充分利用现有水面发展水产养殖,畜禽饲养用地等其他农用地主要布局在土门岭村、建设村等。
(二)建设用地布局优化
1、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
规划期内,进一步以中心村为核心推动新农村建设,逐步形成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农村居民点格局。农村居民点用地主要集中在人口规模比较大的几个村,如:建设村、翻身村、和平村、民族村等。
2、工矿用地布局
引导工矿企业集中布局,依据用地定额和集约用地标准,科学配置不同类型和不同规模的企业用地。鼓励企业利用原有工矿用地、工矿废弃地发展新兴产业,降低用地成本。采矿、能源等生产仓储用地以及其他高污染性、危险性用地的布局,应与居住、商业等人口密集的用地保持安全距离,高污染性工业用地布局要避让基本农田保护区。其他独立建设用地主要集中在沿河村、和平村等。
3、交通运输用地布局
根据公主岭市交通发展规划与龙山满族乡总体规划,规划期内镇区改造旧路和开辟新路相结合,形成网络,分清功能,以满足城镇居民的各种生产、生活对交通用地的需要。
4、水利设施用地布局
搞好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水利设施用地主要集中在二龙湖水库。
第五章 调整后主要用地安排
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国家有关基本农田保护管理政策,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下列耕地列为基本农田:城乡、村庄周围本规划确定需要建设占用以外的耕地,国家、省、市确定的粮棉油菜生产基地,公路等交通沿线的耕地,生产条件较好、集中连片、产量较高的耕地。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246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597公顷。
对于已经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质量管理和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一)基本农田调整
调整前龙山满族乡规划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4783公顷。根据公主岭市下达龙山满族乡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4597公顷),结合龙山满族乡实际情况,对基本农田进行调整。
调出基本农田面积379公顷。调出基本农田主要为:
因项目占用的基本农田,等别较低、质量较差、地形坡度大于15度、严重沙化不宜农作以及生态脆弱、地区水土流失严重的基本农田。
(三)基本农田调入
调入基本农田面积为130公顷。新调入基本农田主要为:
龙山满族乡周边新划入的基本农田,相对集中连片、土壤肥力较高、有一定灌排设施、地形坡度小于15度的耕地。
(四)基本农田调整结果
基本农田调整后,实际落实基本农田保护面积4597公顷。调整后的基本农田平均质量等别高于调整前的平均质量等别,并且集中连片程度有所提高。
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土地利用的统筹和控制,控制乡村建设用地规模;加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控制建设用地无序扩张;严格执行能源、交通和公共设施等各类建设用地定额标准,严格审核各类建设项目用地和居民点用地,把节约用地放在各类建设的首位,推进土地利用方式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至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不超过2898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507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不超过26公顷。
(二)新农村建设用地
农村居民点用地有很大的挖掘潜力,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结合新农村建设,对龙山满族乡部分农村居民点进行综合整治,在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的同时,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程度。以转变、拓展、提升为途径,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小康型、文明型、生态型、和谐型的“布局合理、设施配套、环境整洁、村貌美化”的新农村。到2020年,农村建设用地达到481公顷。
三、基础设施用地保障
统筹协调各类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用地,优先保障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用地,着力提升现有设施承载力,加快资源共享,避免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等浪费土地资源的行为,提高基础设施整体效率和集约利用水平。到2020年,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达到2391公顷。
严格控制对基础性生态用地的开发利用,支持基本农田建设等重大工程,加快建设以集中连片的林地和基本农田等为主体的生态安全屏障,将大面积连片基本农田、优质耕地作为绿心、绿带的重要组成部分,构建景观优美、人与自然和谐的宜居环境。规划到2020年,辖区内生态用地为5035公顷。
(二)恢复工矿废弃地生态功能
有计划、分步骤地复垦历史上形成的采矿废弃地,及时、全面复垦新增工矿废弃地。推广先进生物技术,提高土地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加强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重金属污染超标耕地的综合治理。
(三)鼓励城镇组团式发展
实行组团间农田与绿色隔离带有机结合,发挥耕地的生产、生态功能。严格保护农用地特别是耕地,合理调整农用地结构。促进产业结构升级,严格限制高耗能、高污染企业用地。把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放在土地利用的优先地位,加强基本农田建设,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在保护生态环境前提下,重点优化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结构,鼓励产业集聚。严格控制工业对土地的污染,防治农田面源污染。
(一)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目标
依据《公主岭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要求,结合龙山满族乡国民经济发展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的需要,按照“占补平衡”的原则,在充分考虑资源潜力、资金投入的前提下,通过土地的整理、复垦、开发,增加农用地特别是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农业生产条件和土地利用效率,改善土地生态环境,增强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能力。
(二)复垦新增工矿废弃地,逐步提高土地复垦率
与新农村建设规划相衔接,与地质灾害防治相结合,积极复垦工矿废弃地,统一规划,先易后难,分步实施,逐步推进,跟踪管理,严把质量关。到2020年,通过土地复垦增加耕地16公顷。
(三)土地整治管制措施
结合新农村建设,稳妥的开展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工作,加大农业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将土地整理的重点由单一的新增耕地转化为新增耕地与提高耕地质量并重。实行政府主导、国土资源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企业竞争介入、农民参与的管理制度,落实共同责任,统筹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探索市场化运作模式,引导公司、企业等社会资金参与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
第六章 调整后土地用途分区管制
依据《公主岭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对龙山满族乡下达的土地利用指标,将龙山满族乡土地分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城镇村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用地区、林业用地区和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六类用地区,同时实行用地分区管制,以确定龙山满族乡土地利用方向、重点、结构和布局,为加强土地宏观管理提供依据。
1、分区范围
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对耕地及其他优质农用地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规划的土地用途区,总面积4597公顷。主要分布在全乡的各个村。
2、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要用作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田道路、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区内的一般耕地,应按照基本农田管制制度进行管护;
(2)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整理、复垦或调整为基本农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3)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禁止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房、建窑、建坟、挖砂、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二)一般农地区
1、分区范围
一般农地区是指为农业生产发展需要而划定的土地用途区。将连片程度良好兼具生产与生态效益的耕地、园地、其他农用地划为一般农地区,主要位于龙山满族乡的中部平原地区,这些地区将发展为用于生产的耕地和林地、用于生态建设的公共绿地和生产防护绿地,面积955公顷,主要分布在沿河村、和平村、翻身村、建设村等。
2、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要为耕地、园地、畜禽水产养殖地以及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用地;
(2)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优先整理、复垦或调整为耕地、园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3)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
(三)城镇村建设用地区
1、分区范围
城镇村建设用地区是指为农村居民点(村庄、集镇、村庄)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本区面积481公顷。全乡各村均有分布。
2、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村镇建设,须符合经批准的村庄和集镇建设规划;
(2)区内城镇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
(3)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
(4)区内建设用地应当整理复垦为耕地或其他农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四)独立工矿用地区
1、分区范围
独立工矿用地区是指为独立于城镇村之外的采矿地以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发展需要而划定的土地用途区。本区面积26公顷。主要分布在沿河村、和平村。
2、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采矿业以及不宜在居民点内配置的工业用地;
(2)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工矿建设规划;
(3)区内因生产建设挖损、塌陷、压占的土地应及时复垦;
(4)区内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
(5)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
(五)林业用地区
1、分区范围
林业用地区是指为林业发展需要而划定的土地用途区。本区面积2829公顷。主要分布在泉眼村、建设村、民族村和沿河村等。
2、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林业生产,以及直接为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营林设施;
(2)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应当按其适宜性调整为林地或其他类型的营林设施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3)区内零星耕地因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需要可转为林地;
(4)禁止占用区内国有林地进行非农建设,不得占用区内土地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活动。
(六)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1、分区范围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是指基于维护生态环境安全需要进行土地利用特殊控制的区域,主要包括河湖及蓄滞洪区、滨海防患区、重要水源保护区、地质灾害高危险地区等。本区面积4380公顷。
2、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导用途;
(2)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相关规划;
(3)区内影响生态环境安全的土地,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
(4)区内土地严禁进行与生态环境保护无关的开发建设活动,原有的各种生产、开发活动应逐步退出。
(一)允许建设区
1、管制分区
规划期内,城乡建设用地主要布局空间,是建设项目落地的范围,可进行城乡建设的空间区域。
规划期内,划定龙山满族乡地形平坦的中部和东部为允许建设区域,统筹安排镇内的建设用地总规模和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使其在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507公顷。
2、管制措施
(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村或工矿建设发展空间;
(2)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应统筹增量与存量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3)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依程序进行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
(4)允许建设区边界(规模边界)的调整,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二)有条件建设区
1、管制分区
规划中确定的,在满足特定条件后方可进行城乡建设的空间区域。
规划期间,龙山满族乡的有条件建设区主要安排在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周围区域。总面积为17公顷。
2、管制措施
(1)区内土地符合规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农村土地整治规模已完成,经评估确认拆旧建设用地复垦到位,存量建设用地达到集约用地要求的,区内土地可安排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3)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
(三)限制建设区
1、管制分区
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以外的,禁止城镇和大型工矿建设,限制村庄和其他独立建设的,控制基础设施建设,以农业发展为主的空间区域。
龙山满族乡的限制建设区主要分布在龙山满族乡周围的山地区域。面积为9194公顷。
2、管制措施:
(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发展农业生产,开展土地整治和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区域;
(2)区内禁止城、镇、村建设,控制线型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
(四)禁止建设区
1、管制分区
规划中确定的,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导用途,禁止开展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各项建设的空间区域。
规划期间,龙山满族乡的禁止建设区主要安排在河流水面和生态红线保护区周围。总面积为4380公顷。
2、管制措施
(1)去内土地的主导用途为生态与环境保护空间,严格禁止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各项建设。
(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规划期内禁止建设用地边界不得调整。
(一)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通过调查摸底、核实举证、论证审核等多个阶段的工作,按照耕地地域分布、集中连片、质量等别等综合条件,最终确定了基本农田保护范围。按照龙山满族乡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安排部署,龙山满族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基本农田保护区与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确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保持一致,以此划定基本农田保护红线。龙山满族乡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区域面积为4597公顷。
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的管制规则为:(1)区内土地主要用作永久基本农田和直接为永久基本农田服务的农村道路、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2)严禁占用区内永久基本农田进行非农建设,禁止在永久基本农田上建房、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永久基本农田的活动。
(二)城市开发边界
根据城市开发边界划定规则,龙山满族乡不划定城市开发边界。
(三)生态保护红线
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功能极重要、生态环境极敏感、具有特殊保护的区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中,结合环保部门关于公主岭市环境保护规划的相关内容,将生态保护重点区域落实到本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禁止建设区内,严格保护管控区内的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和文化遗产,严格控制人为因素对自然生态的干扰和破坏。
龙山满族乡乡域范围内划分了生态保护区,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4484公顷。
第七章 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保护情况
龙山满族乡已有基本农田面积为4783公顷,公主岭市下达龙山满族乡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4597公顷,已经达到基本农田规划指标。
(1)调出情况
新调出基本农田面积379公顷,主要分布在翻身村27公顷,和平村54公顷,建设村216公顷,民族村32公顷,泉眼村8公顷,土门岭村21公顷,仙山村17公顷,沿河村4公顷。
(2)调入情况
新调入基本农田面积130公顷,主要分布在翻身村21公顷,和平村56公顷,建设村31公顷,仙山村10公顷,沿河村12公顷。
基本农田耕地坡度级别全部小于15度,耕地平均质量等别为11等,平均质量等别较高。
龙山满族乡对划定的基本农田实施最严格的特殊保护,为强化耕地保护的基础性工作,提高全社会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意识,基本农田依法划定后,执行了最严格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层层落实了基本农田管护责任,确保基本农田保护区落实到村组、农户和地块,规划期内基本农田数量和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公主岭市下达龙山满族乡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为4597公顷,调整后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为4687公顷,现已全部落实。具体情况如下:
表7.1 龙山满族乡永久基本农田分布情况表
单位:公顷
行政村 |
基本农田 |
二龙湖水库 |
3 |
翻身村 |
780 |
和平村 |
590 |
建设村 |
594 |
民族村 |
710 |
泉眼村 |
531 |
土门岭村 |
415 |
仙山村 |
558 |
沿河村 |
506 |
合计 |
4687 |
(一)严格落实保护任务
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是一项涉及区域广、人员多、工作内容繁杂的系统性、技术性、综合性工作,要严格考核审计,实现区(县)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联动,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耕地保护离任审计制度。严格龙山满族乡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明确各级工作职责,严格执行分级审核验收制度。采取不定期督查和定期召开推进会的方式,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及时研究出现的问题,对工作不力的地方重点督导,推进整改。各地要抓紧学习和落实两部以及两厅的相关要求,认真落实好国家和我省关于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现场会议精神,学习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典型城市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进行创新和应用,严禁弄虚作假和篡改成果,确保划定成果的可靠性和数据库的真实性。
要充分依靠主流媒体,用好新兴媒体,依托部门媒体,带动地方媒体,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加大舆论宣传和引导力度,做好政策解读,强化示范引领,拉近与社会公众的距离,凝聚起全社会保护耕地共识,为划定工作营造积极向上的有利环境。
第八章 村土地利用控制
一、村土地利用方向和重点
以构建现代农业为方向,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这一中心,以市场为导向,狠抓种植结构调整,提高畜牧产品质量,扩张民营经济总量,加快劳务输出步伐,优化招商项目结构,使龙山满族乡经济再上一个新台阶。
根据《公主岭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考虑龙山满族乡的土地利用政策,综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工业化城镇化发展趋势、资源环境条件、土地利用现状和潜力等因素,分别制定各行政村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规模、整理复垦和开发补充耕地规模等土地利用约束性指标,以及园地面积、林地面积等预期性指标,强化村级的土地利用调控责任。
上级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指标,要严格执行。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等约束性指标分解下达到各行政村,必须严格落实。预期性指标通过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以引导,力争实现。
各村要按照上级规划规定的原则、目标和任务,积极配合我镇发展战略实施,切实落实所属区域的土地利用政策,加强本行政村土地利用的统筹协调。在有限的建设用地指标难以满足建设用地需求的情况下,既要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的用地需求,又要防止有限建设用地指标过度向重点村屯、重点项目集中,从而忽视全乡的统筹发展。
第九章 规划实施与管理
规划实施的保障机制包括强化土地利用规划公告制度和听证制度,坚持永久基本农田划区定界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建立和完善农居点整理相关制度,建立耕地预警机制、提高耕地质量和数量,加强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建立土地利用规划实施反馈与调控机制,增强建设用地管理制度等。
1、强化土地利用规划公告和局部修改听证制度
为使规划有效执行,本规划经批准后,建立规划公告制度,接受群众的查询和监督,对于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地、用地的,要依法查处,以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建立土地利用规划修编调整和年度规划实施的公告制度和规划局部修改听证制度。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公告包括修编调整的时间、范围、原因、用途变化情况、综合效益分析等。年度规划实施管理公告包括规划制定的年度用地计划及其执行情况、年度建设用地审批和审查结果等。
2、坚持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保护永久基本农田是贯彻土地基本国策、切实保护耕地的重要措施,事关粮食安全、经济发展、社会稳定,要强化基本农田保护区的管理、建设和群众监督。(1)要坚持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对设有保护标牌、做到“定量到村、定位到块、定责到人”、建有图表档案的永久基本农田,规划时要有保全意识,做到尽量不被占用;确需规划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则要进行全面的规划论证,广泛听取专家及群众意见。(2)要健全监督制度。县政府建立监督检查制度,每年组织国土、农业部门以及其他部门对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检查结果报上级国土、农业部门。同时,要及时向村民公开永久基本农田划区定界情况,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3)要健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用途管制制度,保障农业生产能力。确需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应经论证且符合相关审批程序。(4)要健全永久基本农田质量和环境保护制度,加强永久基本农田地力分等定级和地力补偿研究,建立完整的地力补偿机制。同时,积极推广科学配方施肥,开展土壤监测,改善永久基本农田的生态环境。
3、建立耕地预警机制,提高耕地质量和数量
建立有效的耕地预警机制,对耕地流失和耕地质量下降进行临界警界。耕地预警机制包括数量预警机制和质量预警机制。结合耕地预警机制的建立,耕地应重点加强中低产田基础设施和质量建设。通过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和新一轮沃土工程建设,改良土壤理化性状,全面提升地力。改革传统耕作方法,发展保护性耕作。开展土壤有机质提升补贴试点,建设高标准粮田,提高耕地质量。
4、加强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为了有效消除城市盲目扩张和乱占滥用耕地造成的“外部不经济”或成本溢出现象,采取土地用途管制的事前控制手段,以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保护和发挥自然资源的多种价值,充分协调人与自然、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等关系,满足区域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实行不同土地类型的用途管制规则。鉴于市场经济发展的不确定性、规划技术本身的非精确性,在国家用途管制框架下,针对不同管理条件和分区类型,采用针对性的用途管制。改革现行地价体系,重视土地占用的成本效益分析,将土地占用的社会外部性成本纳入地价体系,从而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科学实施土地税收制度,完善和严格制定土地增值税条例,合理分配土地收益,确保公平与效益,促进土地利用。
5、建立土地利用集约节约的保障机制
(1)严格执行闲置土地处置政策。土地闲置满两年、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坚决无偿收回,重新安排使用;不符合法定收回条件的,也应采取改变用途、等价置换、安排临时使用、纳入政府储备等途径及时处置、充分利用。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
(2)加强监督检查,全面落实节约集约用地责任。建立健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制度。要对土地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的执行实施全程监管,及时向社会公开供地计划、结果及实际开发利用情况等动态信息。
6、建立土地利用规划实施反馈与调控机制
根据规划实施情况,使年度计划与中长期土地利用规划有机结合,并能随着客观环境的动态变化及时修正和完善规划,以保证规划的实施效果及经济、科技、社会系统健康有序发展。建立土地利用规划实施反馈与调控机制,促使规划在实施中不断检查总结经验,取得反馈信息,调整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步骤,保证规划方案的实施沿着预定的轨道进行。除了每年进行一次规划实施情况的检查评价外,每五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评价,根据检查评价的结果,同时根据变化的环境和条件对规划方案进行修订,以利于规划实施的有效性。
建立规划实施的激励机制,从根本上促使土地利用规划的有效实施。规划实施的激励机制主要包括:建立标准农田移位与新增建设指标挂钩制度、建立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机制和土地利用集约节约的激励机制。
1、建立标准农田移位与新增建设指标挂钩制度
建立标准农田移位建设与新增建设指标挂钩制度,将位于城乡郊区扩展边界范围内的标准农田应进行等面积置换。为激励标准农田等面积置换,建立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与标准农田移位建设相挂钩。对等面积置换的标准农田可采用质量等级考核标准,以保证标准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
2、建立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机制
以规划和政策引导农村居民点迁村并点、向中心村和城乡集聚,推进建设用地整理,为较好地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制度,应建立农村宅基地整理的激励机制。建立农村宅基地整理的激励机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政策,激励地方政府积极性;二是,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制定开展农村宅基地整理的优惠政策,鼓励土地所有权主体、个人或单位投资宅基地整理。第三,对积极、主动配合土地整理的农民个体,进行物质和精神的双重奖励。
3、建立土地利用集约节约的激励机制
积极引导使用存量建设用地。对适宜开发的未利用地做出规划,引导和鼓励将适宜建设的未利用地开发成建设用地。积极复垦利用废弃地,对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应依法及时收回,重新安排使用;除可以继续划拨使用的以外,经依法批准由原土地使用者自行开发的,按市场价补缴土地价款。今后,要严格落实被损毁土地的复垦责任,在批准建设用地或发放采矿权许可证时,责任单位应依法及时足额缴纳土地复垦费。落实耕地表土剥离政策,建设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标准农田的,其耕作层要剥离后用于垦造耕地项目特别是废弃矿山等建设用地复垦项目,耕作层剥离再利用所需资金列入建设项目概算。
4、建立耕地保护补偿的激励机制
依据省厅规定,建立全县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县级国土资源、农业部门会同财政等部门,根据乡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逐级审核上报的上一年度承包耕地情况及耕地(永久基本农田)面积、耕地类别、耕地保护责任落实和任务完成情况、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情况,经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查后,按补偿标准确定耕地保护补贴资金分配方案,其中补贴给农户的资金,通过“一卡通”等方式,直接发放到农户;以奖代补资金由乡乡财政按有关规定拨付给农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
1、实行建设用地集约利用评估制度
通过建设用地集约利用考核制度评估,反映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存在问题等,有针对性地采取调控措施。建设用地集约利用考核制度,以科学性、可操作性、目的性、可比性、引导性为原则,评价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的优、良、中、差情况。同时建设用地考核分年度全面考核和不定期考核两种。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年度下达土地利用计划指标的重要依据,可按不同的考核等级,采取增加或减少建设用地增量的办法。不定期考核作为指标调剂的重要依据。
2、建立规划实施的年度评估制度
进行规划实施的年度评估,有利于督促土地利用各方落实规划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有利于增强规划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调控作用。土地利用规划实施评价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规划的执行情况,另一方面是规划实施的效率和效果。采用规划控制指标执行因素和规划布局空间落实因素反映规划的执行情况;采用行政管理效率因素和规划实施效果因素反映规划实施的效率和效果。评价结果分优、良、中、差。针对不同的评价结果,判断规划实施质量优劣的原因,提出改进规划实施的建议。
3、建立耕地占补平衡的评估制度
建立耕地占补平衡考核体系,确保耕地的数量和质量。耕地占补平衡评估以评价耕地的质量为原则。在执行耕地占补平衡评估制度时,应充分利用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划定耕地同质的地域范围,制定不同质等级耕地的质量交换当量,从而确保耕地的数量和质量。
附 表
表一 龙山满族乡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
单位:公顷
指标名称 |
调整年 |
规划目标年 |
规划目标年 |
指标属性 |
(2014年)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耕地保有量 |
5656 |
5584 |
5246 |
约束性 |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
4783 |
4783 |
4597 |
约束性 |
建设用地总规模 |
2843 |
2841 |
2898 |
预期性 |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
557 |
570 |
507 |
约束性 |
城乡工矿用地规模 |
26 |
27 |
26 |
预期性 |
表二 龙山满族乡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单位:公顷 %
地类 |
调整年 (2014年) |
规划目标年 (调整前) |
规划目标年 (调整后) |
调整前后面积增减/hm2 |
|||
面积/hm2 |
比例/% |
面积/hm2 |
比例/% |
面积/hm2 |
比例/% |
||
土地总面积 |
14098 |
100.00 |
14098 |
100.00 |
14098 |
100.00 |
0 |
1.农用地 |
10674 |
75.71 |
10691 |
75.83 |
10641 |
75.48 |
-50 |
(1)耕地 |
5656 |
40.12 |
5584 |
39.61 |
5246 |
37.21 |
-338 |
(2)园地 |
10 |
0.07 |
55 |
0.39 |
55 |
0.39 |
0 |
(3)林地 |
4758 |
33.75 |
5035 |
35.71 |
5035 |
35.71 |
0 |
(4)牧草地 |
0 |
0.00 |
0 |
0.00 |
0 |
0.00 |
0 |
(5)其他农用地 |
250 |
1.78 |
18 |
0.12 |
306 |
2.17 |
288 |
2.建设用地 |
2843 |
20.17 |
2841 |
20.15 |
2898 |
20.56 |
57 |
(1)城乡建设用地 |
557 |
3.95 |
570 |
4.04 |
507 |
3.60 |
-63 |
城镇用地 |
0 |
0.00 |
0 |
0.00 |
0 |
0.00 |
0 |
工矿用地 |
26 |
0.19 |
27 |
0.19 |
26 |
0.18 |
-1 |
农村居民点 |
531 |
3.76 |
543 |
3.85 |
481 |
3.41 |
-62 |
(2)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 |
2286 |
16.22 |
2271 |
16.11 |
2391 |
16.96 |
120 |
3.其他土地 |
581 |
4.12 |
566 |
4.01 |
559 |
3.97 |
-7 |
其中:水域 |
238 |
1.69 |
210 |
1.49 |
238 |
1.69 |
28 |
自然保留地 |
343 |
2.43 |
356 |
2.53 |
321 |
2.28 |
-35 |
表三 土地用途分区面积表
单位:公顷
行政区域 |
基本农田保护区 |
一般农地区 |
城镇村建设用地区 |
独立工矿区 |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
林业用地区 |
|
龙山满族乡 |
调整前 |
4783 |
733.1 |
543 |
26.6 |
0 |
5034..5 |
调整后 |
4597 |
955 |
481 |
26 |
4380 |
2829 |
表四 龙山满族乡建设用地管制分区表
单位:公顷、%
建设用地管制分区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后面积增减 |
|
允许建设区 |
面积 |
569.8 |
507 |
-62.8 |
比例 |
4.04 |
3.60 |
||
有条件建设区 |
面积 |
3 |
17 |
14 |
比例 |
0.02 |
0.12 |
||
限制建设区 |
面积 |
13525.4 |
9194 |
-4331 |
比例 |
95.94 |
65.22 |
||
禁止建设区 |
面积 |
0 |
4380 |
4380 |
比例 |
0 |
31.07 |
||
合计 |
14098 |
14098 |
0 |
表五 “三线”划定
单位:公顷
行政区域 |
生态保护红线 |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
城市开发边界 |
龙山满族乡 |
4484 |
4597 |
—— |
表六 龙山满族乡重点项目用地规划表
单位:公顷
项目类型 |
项目名称 |
建设性质 |
建设年限 |
用地规模 |
涉及乡(镇) |
备注 |
交通 |
村村通工程; |
|
2017—2020年 |
|
各乡镇街道 |
|
交通 |
新农村建设涉及的新建道路 |
|
2017—2020年 |
|
各乡镇街道 |
|
交通 |
四伊一级公路龙山段 |
|
2017—2020年 |
|
龙山乡 |
|
交通 |
涝区治理工程项目 |
|
2017—2020年 |
|
各乡镇 |
|
水利 |
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项目 |
|
2017—2020年 |
|
各乡镇 |
|
水利 |
东辽河治理工程项目 |
|
2017—2020年 |
|
沿辽河各乡镇 |
|
水利 |
小流域治理治理项目 |
|
2017—2020年 |
|
各乡镇街道 |
|
水利 |
中心城区及各乡镇水源地治理 |
|
2017—2020年 |
|
各乡镇街道 |
|
水利 |
灌区节水改造工程 |
|
2017—2020年 |
|
各乡镇街道 |
|
水利 |
旱田滴灌工程 |
|
2017—2020年 |
|
各乡镇街道 |
|
水利 |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 |
|
2017—2020年 |
|
各乡镇街道 |
|
水利 |
万亩节水增粮项目 |
|
2017—2020年 |
|
各乡镇街道 |
|
水利 |
抗旱水源井工程 |
|
2017—2020年 |
|
各乡镇街道 |
|
水利 |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项目 |
|
2017—2020年 |
|
各乡镇街道 |
|
水利 |
水土保持治理工程项目 |
|
2017—2020年 |
|
各乡镇街道 |
|
水利 |
各乡镇镇供水工程项目 |
|
2017—2020年 |
|
各乡镇街道 |
|
水利 |
二龙湖引水工程项目 |
|
2017—2020年 |
|
龙山乡,二十家子镇、南崴子街道、环岭街道、苇子沟街道等 |
|
水利 |
各乡镇镇区下水处理工程 |
|
2017—2020年 |
|
各乡镇街道 |
|
水利 |
玉米秸秆循环利用项目 |
|
2017—2020年 |
|
各乡镇街道 |
|
能源 |
风力发电项目 |
|
2017—2020年 |
|
各乡镇街道 |
|
能源 |
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 |
|
2017—2020年 |
|
各乡镇街道 |
|
能源 |
生物质燃料项目 |
|
2017—2020年 |
|
各乡镇街道 |
|
能源 |
地热能开发利用项目 |
|
2017—2020年 |
|
各乡镇街道 |
|
能源 |
玉米秸杆深加工项目 |
|
2017—2020年 |
|
各乡镇街道 |
|
能源 |
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 |
|
2017—2020年 |
|
各乡镇街道 |
|
能源 |
生物质燃气项目 |
|
2017—2020年 |
|
各乡镇街道 |
|
能源 |
风光储综合发电系统设备制造项目、输电线路等 |
|
|
|
各乡镇街道 |
|
能源 |
畜禽养殖场沼气、粪肥集中堆放处理点、有机肥生产、存放项目 |
|
2017—2020年 |
|
各乡镇街道 |
|
能源 |
规模化沼气工程 |
|
2017—2020年 |
|
各乡镇街道 |
|
能源 |
年产100万吨生物质燃料项目 |
|
2017—2020年 |
|
各乡镇街道 |
|
能源 |
石油天然气勘探生产项目占地 |
|
2017—2020年 |
|
各乡镇街道 |
|
能源 |
输油、气管道检查口、增压占项目 |
|
2017—2020年 |
|
各乡镇街道 |
|
能源 |
新能源汽车充电站点、桩、新能源电池生产项目 |
|
2017—2020年 |
|
各乡镇街道、中心城 |
|
能源 |
66千伏安变电站建设项目 |
|
2017—2020年 |
|
各乡镇街道 |
|
电网工程 |
各乡镇农网改造、升级工程 |
|
2017—2020年 |
|
各乡镇街道 |
|
电网工程 |
国家省电网建设项目 |
|
2017—2020年 |
|
各乡镇街道 |
|
电网工程 |
公主岭市林业生态恢复工程、小流域生态恢复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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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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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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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生态、环境 |
各乡镇污水处理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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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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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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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生态、环境 |
污水处理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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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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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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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生态、环境 |
“三北”防护林建设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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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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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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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生态、环境 |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体育健身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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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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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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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生态、环境 |
绿碳生物质有机废弃物循环利用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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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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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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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生态、环境 |
绿色生态城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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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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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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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生态、环境 |
各乡镇养老、康复项目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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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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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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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生态、环境 |
灾害天气防治预报站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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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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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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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生态、环境 |
林业、环保部门监测站点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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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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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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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生态、环境 |
公安局派出所、戒毒所等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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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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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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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生态、环境 |
各乡镇生态有机肥生产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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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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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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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生态、环境 |
设施农业用地配套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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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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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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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七 耕地保有量变化情况表
单位: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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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年耕地 |
规划期间补充耕地 |
规划期间减少耕地 |
规划期间净增(+)减(-)耕地 |
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 |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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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合计 |
农用地整理 |
建设用地整理 |
宜耕后备资源开发 |
土地复垦 |
其他 |
减少合计 |
建设占用 |
其他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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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前规划(2006-2020年) |
5026.2 |
16 |
0 |
0 |
0 |
16 |
0 |
90.1 |
4 |
0 |
-74.1 |
5584 |
4783 |
调整后规划(2006-2020年) |
5656 |
16 |
0 |
0 |
0 |
16 |
0 |
426 |
4 |
422 |
-410 |
5246 |
4597 |
1
表八 规划控制指标表
单位:公顷
行政区域 |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
耕地保有量 |
建设用地总规模 |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
城乡工矿用地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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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山满族乡 |
调整前 |
4783 |
5584 |
2841 |
570 |
27 |
调整后 |
4597 |
5246 |
2898 |
507 |
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