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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2018年退役士兵安置历史遗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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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95年入伍,98年退伍,99年安置在公主岭公路管理段,2004年5月才有工作岗位,2006年6月单位改制下岗实际在岗时间不超三年并且非个人原因,请问市长像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属不属于清零安置范围?希望市长能百忙之中能给与解答 。 依据国务院、军委法规规定,对具有安置工作的退役军人在当年具有安置的义务,并且保证其有三年的稳定工作期。只有三年内非本人原因(单位倒闭、改制等)失业下岗的,可以退回民政部门重新安置工作。“清零行动”的范围。

2020-11-09 17: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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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公主岭市政府办公室 您好,已将您咨询的问题转至行管部门,将由具体负责人员与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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