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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鉴定申报材料

[来源: | 作者: | 2026-10-29 10:45:00 ] 【大 中 小】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充分依托吉林省“智慧人社”信息化平台,按照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部署,现将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材料有关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随着省人社厅“吉林智慧人社”平台工伤保险信息化模块改造进度加快,自2027年 1 月起,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将实现电子平台送达。用人单位可登录“吉林智慧人社”单位账户,工伤职工个人可通过“吉事办”,在线查询、下载鉴定结论通知书,不再依托纸质文书传递。

为简化办事环节,精简申报材料,自 2026 年 11 月 1 日起,我市工伤职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线下仅需提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纸质版一份,不再收取其他配套申报材料。

线上操作及需要上传附件详见附件1、附件2。

附件:1.吉林智慧人社单位劳动能力初次鉴定操作分享(企业版)

2.吉林智慧人社个人劳动能力初次鉴定操作分享

3.《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4.《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填写样表)

5.停工留薪期内伤残鉴定申请书

6.吉林省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及分类目录

7.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电子平台送达查询方法

 

 

 

公主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 年 10月 29日









附件1:吉林智慧人社单位劳动能力初次鉴定操作分享(企业版).doc
附件2:吉林智慧人社个人劳动能力初次鉴定操作分享.wps
附件3:A4长春市《劳动能力鉴定表》(正反面打印).docx
附件4:《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填写样表).pdf
附件5:停工留薪期内伤残鉴定申请书.docx
附件6:吉林省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及分类目录.pdf
附件7: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电子平台送达查询方法.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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