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承担局机关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调局机关各办公室的工作,拟定和监督执行局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承担机关文秘综合、人事管理、政务信息、保密、档案、信访及大型会议和重要活动的筹备组织工作;负责机关安全保卫、事故举报、对外联络接待、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等行政事务方面的工作。负责机关党建、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承办局机关的政务公开事宜;维护和更新机关公开的政务信息;组织编制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负责分析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综合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及驻岭相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参与全市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全市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及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工作;负责研究提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重大活动和重要措施的建议;负责拟定全市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技术示范和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全市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
负责国家、省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及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起草安全生产方面的规范性文件,配合上级安全监管部门依法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市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和资格考核工作;负责拟定全市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一科。
负责全市非煤矿山、石油、冶金、有色、建材、地质等行业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及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监督检查相关行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主体工程与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负责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组织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办结案工作。
拟订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的规章、规程、标准;指导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组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和演练;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承担应急值守、事故信息接报处置工作;分析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和特别重大事故风险,发布预警信息。
(三)安全生产监管管理二科。
负责全市机械、轻工、纺织、医药、烟草、贸易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及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监督检查相关行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主体工程与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负责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公路、水运、铁路、建筑、水利、邮政、电信、网通、移动、电力、水利、林业、文化体育、教育、卫生、广播电视等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组织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办结案工作。
(四)煤矿安全监督管理科。
对辖区内煤矿安全进行日常性监督检查;对煤矿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现场处理或实施行政处罚;监督煤矿企业事故隐患的整改并组织复查;依法组织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负责组织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参加煤矿事故调查处理;对煤矿职工培训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煤炭资源勘探开发,组织煤矿工程质量检查监督和竣工验收,指导煤矿质量标准化建设和现代化矿井建设;负责煤矿瓦斯防治工作,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五)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科。
负责制定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处罚的法规、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负责监督检查相关行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职业危害的“三同时”情况;负责职业危害申报,依法监督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情况;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组织指导、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健康安全培训工作。
(六)行政审批办公室。
负责本部门的所有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事项工作;负责使用和管理行政审批专用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