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委办字〔2014〕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公主岭经济开发区、公主岭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大岭物流园区:
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吸取近期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消防和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委办明电〔2014〕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的通知要求,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加强宣传教育,强化红线意识和安全意识,全面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结合《全市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改2014年春季行动工作方案》(公安委办字〔2014〕4号)文件精神,加大隐患排查和专项检查整治工作力度,切实完善安全防范措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公主岭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