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委办〔2014〕2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街道办事处:
近日,经群众举报查证有个别企业存在违规储存柴油用于施工的行为,违反国家相关规定,对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威胁,构成安全隐患,市安全监管局已依法依规做出处理。为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除类似安全隐患,杜绝违法储存经营运输汽油柴油行为,经市安委会办公室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违法储存经营运输汽油柴油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的
进一步巩固公主岭市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活动成果,规范汽油柴油经营秩序,全面排查摸清我市辖区内违法储存经营运输汽油柴油情况,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加大整治力度,根除安全隐患。
二、整治重点
(一)突出整治未经相关部门审批或未履行法律法规规定手续和程序,无证无照私自储存经营运输汽油柴油行为;
(二)突出整治涉及长双高速修建或其它公路修建的沿线乡镇(街道)区域;
(三)突出整治道路建筑施工领域和行业。
三、方法步骤
(一)乡镇(街道)、行业部门自查(7月22日——9月7日)
各乡镇(街道)、行业监管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监管” 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原则,在辖区和行业领域内,全面排查违法储存经营运输汽油柴油行为,并对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要求违法企业或个人停止违法储存经营运输行为,拆除用于违法储存经营运输活动的设施设备。
(二)市安委会办公室重点抽查(9月8日至9月13日)
市安委会办公室安全生产巡视组将对各乡镇(街道),相关行业部门的专项整治活动成果开展抽查,对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不利、安全隐患整治不认真、不彻底的相关乡镇(街道)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要求其重新进行排查治理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街道),重点行业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专项整治活动要求,认真排查,严肃治理,确保整治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二)强化源头管理,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企业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杜绝违法经营储存运输汽油柴油行为,对已经存在的违法行为,要立即整改,对不认真整改或拒绝整改企业和个人,将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进一步处理。
(三)各乡镇(街道),重点行业部门要在9月7日之前,上报自查治理情况总结。
联系人:王广鑫 电话0434-6253799
电子邮箱:vanguangxin@163.com
公主岭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