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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主岭市安委会 关于开展2018年公主岭市“安全生产月”和“岭城安全行”活动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8-05-11 10:28:00 | 来源:
公安委字〔2018〕1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及有关企业: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全市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思想,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现就201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岭城安全行”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以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为目标,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安全责任、推进依法治理、深化专项整治、深化改革创新等为重点内容,开展政治性、专业性、文艺性、新闻性有机结合、富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推动安全文化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为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全面建成和谐平安岭城贡献力量。
    二、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月”活动将于2018年6月在全市开展。6月1日,公主岭市安委会办公室将在黄龙公司举行“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学校、医院、企业等单位同步开展活动。 
    (一)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宣讲主题要围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国务院安委会的工作要求、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安全生产形势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等集中开展。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及有关企业负责同志要带头宣讲、带头发表署名文章,要邀请专家、学者举办专题讲座,组织宣讲团开展巡回宣讲、发放学习读本,通过报刊、广播、网络等媒体开设宣传专题、设置宣传专栏、张贴宣传挂图、播放宣传片,根据对象化、差异化、分众化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的集中讲解,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
    (二)开展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公主岭市安委会办公室在世纪广场设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主会场,在华生综合体设分会场,各乡镇和其他单位同步开展相关活动。活动期间,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还要在当地广场、公园、企业、学校、社区、农村、公共场所等现场设置展台、发放宣传品、举办展览展示、开展文艺演出、演讲比赛、有奖竞猜和虚拟现实体验等,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通俗易懂地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消防安全知识、防灾减灾救灾常识等安全科普知识和技能,面对面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并现场接受群众举报。要广泛发动安全生产志愿服务者、基层安全生产监管网格员面向社会公众深入开展宣传咨询服务。
    各级主流媒体、行业媒体、网站、微信微博、手机报和各类电子媒介要通过安全生产主题采访、在线访谈、现场连线、刊发署名文章、开设专版专栏、播放安全宣传片、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宣传活动。有条件的单位组织举办主题文艺晚会、网上直播宣传咨询日活动,扩大宣传覆盖面,形成规模效应。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单位要通过电视、报刊、广播、网络、室外大型显示屏、固定宣传板等媒介开设宣传专栏,有针对性地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的集中宣传,各单位电子显示屏滚动宣传安全生产内容不少于2小时。
    (三)开展安全生产传习所活动。要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重大举措和显著成效,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创新的任务要求,安全生产形势任务和政策措施,大力宣传吉林省安全生产治理年推动“五大治理”、实现“五大转变”的典型经验和取得的重大成果。各乡镇、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各部门要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思想纳入各地传习所讲习内容,并固化为常态活动内容。 
    (四)开展送安全进企业活动。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安全生产专家走进企业基层向一线员工开展现场宣讲,宣传提高安全意识的重要性和应急逃生自救常识。要深入挖掘、宣传推广一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遏制重特大事故、改革创新安全生产工作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强化示范、以点带面、推动工作。市安委办、各功能区安全宣讲进企业不少于5户,其余各部门进企业不少于2户。并在7月8日前将宣讲计划、讲义(课件)、影像资料、总结等相关内容一并报送市安委办。
    (五)开展“岭城安全大家谈”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围绕建立城市安全发展体系,全面提高城市安全保障水平等内容,组织开展各行各业各级干部职工群众为城市安全发展建言献策活动,精选部分优秀内容通过微信公众号予以展示,努力营造城市安全发展人人参与的共建共创共治共享的良性格局。 
    (六)召开安全生产新闻发布会。要组织安全生产新闻发言人、理论专家、通讯员、网评员和监督员借助媒体优势,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撰写理论文章、发布通讯综述、发表网络评论、举办专家访谈,深入阐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时代背景、丰富内涵和重大意义等,使党的创新理论成为媒体宣传的最强音,全面普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知识和应急避险技能,引导公众把“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思想转化为强烈的自觉意识和自觉行动。
    (七)开展应急演练活动。选择危险化学品、涉爆粉尘、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和重点区域,广泛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并认真组织观摩、评估、总结和宣传。演练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广泛深入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完善优化预案, 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方面的培训和比武竞赛等活动,提高全民防灾减灾和应急处置能力。各部门按照制定的演练计划组织实施,至少开展一次演练活动。
    (八)开展事故和灾害警示教育活动。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强化易发生重特大事故行业领域的预警预报信息;集中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采取以案说法、答记者问等方式剖析典型事故和灾害案例,做到举一反三,严防类似事故;采取事故警示教育视频片网络展播等方式开展网上警示教育活动。各部门要组织观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推荐的《生命的红线》、《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盘点》、《安全事故回放》一系列法制教育影片。扩大警示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切实做到“一地出事故、全国受警示”。将警示教育片纳入安全例会日程安排中,全年警示教育展播不少于4次,并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警示教育展活动。
    (九)开展安全文化建设活动。一是利用LED屏幕在主要街路醒目位置和出租车顶灯播放安全常识和应急自救知识;组织公交车、客运车辆悬挂安全标语;二是在全市所有企业、学校、医院、社区、广场、主要街路悬挂安全条幅、张贴安全海报等;三是加强安全文化公园、基地、场馆等安全文化设施建设,大力开展应急培训和体验式安全教育,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应急意识和安全素质。 
    (十)开展行业宣传活动。继续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五好”文明家庭、平安校园 、道路运输平安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安全科技活动周、《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群众性安全生产共建共享活动,夯实安全生产的群众基础,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各部门对照职责开展好相关活动,活动要有实施方案、计划、成果等内容。
    三、全市“岭城安全行”活动主要内容
    2018年“岭城安全行”活动从5月份开始,到12月底结束,在全市同时开展。活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聚焦安全生产治理、责任落实、科技强安、依法治安等方面重点内容,开展宣传、采访、报道活动,加强舆论引导和监督,推动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各单位要组织安全生产专家和媒体记者,深入基层单位和重点企业,开展好四个主题宣传。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四个意识”。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自觉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深入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对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作为一项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贯穿到活动全过程和各环节,务求落到实处。
    (二)加强组织指导。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摆位,将“安全生产月”和“岭城安全行”活动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建立完善党委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有关方面协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同向发力,形成合力。要专题研究,细化方案,明确责任,强化督导,务求实效。
    (三)强化宣传报道。要与新闻媒体共同研究制定宣传报道议题,统筹协调报刊、电视台、电台、政府网站,发挥新媒体优势,把握好时、度、效,推出更多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新闻报道,推动形成一个选题多形态制作、多形式展现、多媒体传播的安全生产报道格局,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注重典型引路。开展好安全文化建设、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安全生产月”和“岭城安全行”活动的新闻宣传工作,各部门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活动。要挖掘总结一批典型做法和特色活动,适时在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官网展示推广,交流借鉴,推动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向纵深发展。
    (五)强化监督考核。安委办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各部门要明确责任,认真组织落实。建立联络员制度和检查督导制度,加强沟通联络,及时报送活动信息,层层组织督导,指导活动有效开展。市安委会办公室将适时组织督导组,指导推动各部门开展活动。
    请各乡镇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及有关企业于5月15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和“岭城安全行”活动方案,7月8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总结和“岭城安全行”阶段性总结(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活动期间的视频、照片资料。活动期间的视频(分辨率大于1280像素×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照片资料(分辨率不低于1920像素×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
联系人及电话:于海燕  郝立平0434-6226611。
电子邮箱:ajjxj6226611@163.com
QQ群:323673014
    附件:1.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2.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公主岭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8年5月10日
1.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docx
2.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docx